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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彼得案宣判 过失杀人获判5年缓刑

法官将二级误杀罪降为刑事过失杀人 判梁五年缓刑加800小时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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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于佩纽约报导)4月19日,国王郡刑事庭对纽约华裔警察梁彼得手枪走火误伤非裔格利(Akai Gurley)致死一案量刑,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Danny Chun宣布将梁的定罪从“二级误杀”降为“刑事过失杀人”,并判梁彼得5年缓刑,外加800小时社区服务。

格利的女朋友Melissa Butler在法庭上宣讲一份声明。 (Jesse Ward/The Daily News, Pool)
格利的女朋友Melissa Butler在法庭上宣讲一份声明。 (Jesse Ward/The Daily News, Pool)

梁彼得在中午12点多的时候到达国王郡刑事法庭,下午2点左右进入法庭。这次来了很多受害人格利的亲友,将近二十人,把中间的旁听席都坐满了。梁彼得的亲友只有五人,他们静静的坐在右侧的旁听席。

华人抗议团体
华人抗议团体。(于佩/大纪元)

下午2点30左右开庭。庭上受害人的两位女性家属各自宣读声明,表明她们失去亲人后的心情,并请求法官严惩梁彼得。其中一位女士几度哽咽,梁彼得的母亲则多次无奈的将头撇到一边。随后,布碌崙地区检察官汤普森(Kenneth P Thompson)和梁彼得的律师分别向法官做最后的陈述。

黑人抗议团体
黑人抗议团体。(于佩/大纪元)

汤普森再次建议不要判梁入狱,“他(梁彼得)应该有赎罪的机会,也不应该因为别的警察的行为受到惩罚。”梁彼得站起来向法官表达自己的悔恨之意,并再次向受害人的家人道歉。法官Danny Chun先是不同意汤普森关于刑期的建议,因为梁彼得被控罪名为“二级误杀”(manslaughter, 2nd degree,C档重罪),是重罪。

不过,法官随后主动将梁彼得的定罪从“二级误杀”降为“刑事过失杀人”(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E档重罪),这一做法受到检方的反对。“刑事过失杀人”的定义是:因为刑事过失而导致别人死亡,不是有预谋的(尤其是没有注意自己行为的风险造成的死亡)。法官解释说,梁彼得开枪是因为反应太快,没有考虑开枪会带来的风险,相信他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

最后,Danny Chun宣布,判梁彼得5年缓刑,外加800小时社区服务。法官宣布量刑时,梁彼得的家人很紧张,身体前倾,聚精会神,当听到“缓刑”后,他们明显的松了一口气。而格利的家属则好像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其中几人泪流满面,互相搀扶着离开了法庭。

法庭对面聚集着很多前来支持梁彼得的华人,手持横幅,场面还算平静。而法庭门口来为受害人抗议的黑人则热闹多了,他们不停的喊口号,情绪激动者甚至指着对面的华人群体高声咒骂。有大量的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

梁彼得案时间表

2014年11月24日晚,就职不到一年的华裔警察梁彼得(Peter Liang)与搭档肖恩‧兰道(Shaun Landau)被派往纽约市 布碌崙2724 Linden Boulevard的一幢政府居民楼Louis H. Pink House进行垂直巡逻任务。2名警察从8楼往下执行巡逻任务。当时楼梯没有照明,根据梁彼得的描述,他左手持枪、右手持手电筒,用右肩顶开楼顶房门准备 往下巡逻时,由于听到快速的声响(quick sound),紧张中手枪走火射出的一发子弹,子弹打到墙壁上,反弹时击中了正好推开7楼楼梯间门准备下楼的28岁黑人男子葛利(Akai Gurley)的胸部,导致葛利不治身亡。

2015年2月11日,布碌崙地区检察官宣布对梁彼得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犯有二级过失杀人等六项罪。起诉的决定是大陪审团经过一周的讨论后做出的。但梁彼得对所有罪名均不认罪。

2015年11月19日,梁彼得和母亲与美东联成公所等社区组织在布碌崙八大道正式宣布,将聘请罗百能(Robert Brown)和科舍茨(Rae Downes Koshetz)两位资深律师为梁案辩护律师。梁彼得之前的律师Stephen Worth是巡警协会(PBA)的合约律师,梁母表示,因Stephen Worth要顾及太多警局的案件,担心他无法专注在梁彼得案上。

2016年1月25日,纽约华裔警察梁彼得误伤格利(Akai Gurley)致死案在布碌崙高等法院正式开庭。检察官福列德纳(Marc Fliedner)在开庭陈述中称,梁彼得“一再违反规定”,开枪击中人后也没有实施救助,而是站在那里担心自己可能会被开除。这也成为检方的论证主线。

2月8日,梁彼得作为此案的最后一名证人出庭。梁彼得在陈述事件经过时,当庭落泪,法官不得不让他去洗手间做调整。

2月9日,案件进入结辩陈词。辩方坚称梁彼得走火是意外发生的悲剧,不是犯罪;但检方坚称并非“意外”,是其鲁莽导致,必须为此负责。

2月11日,从早晨10点钟到晚上7点多钟,陪审团用了约10个小时进行磋商。最后,12人的大陪审团裁定:梁彼得二级误杀罪(manslaughter)和渎职罪(official misconduct)两项罪名成立。

3月23日,布碌崙地区检察官汤普森(Ken Thompson)表示,建议法官判梁彼得5年缓刑,外加半年家庭软禁和500小时社区服务。

4月5日,梁彼得的新聘的辩护律师提出动议,要求法官搁置对梁彼得的有罪裁决,理由是9号陪审员在筛选过程中撒谎。梁彼得量刑的时间也推迟到4月19日。

4月14日,负责审理梁彼得案的法官Danny Chun否决了辩方律师重审案件的动议,决定在4月19日对梁彼得量刑。同时,9号陪审员也不会被指控,原因是法官相信,他不是一开始就想好了要判梁有罪。

4月19日,梁彼得被判5年缓刑,外加800小时社区服务。◇

责任编辑: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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