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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张传票证据不足 市府赔7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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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综合报导)警察开传票本来是给市府增收的事情,不过,如果无凭无据就开传票,市府不只是收不到钱,还要吃上官司。

1月23日,一桩旷日持久的民事案获得判决:NYPD败诉。市府要拿出7,500万美元的赔款,给那些收到传票而又因为证据不足而撤销的市民。这桩集体民事诉讼发起于2010年,一家律师公司代表市民,状告纽约警察局,指称他们为了完成指标,不管对方是否违法犯罪,就把人逮捕起来,签发法院传票。

原告称,在2004年到2009年期间,共有190万张传票因证据不足被法官驳回。这起诉讼牵扯到的是2007年到2015年间的90万张破坏“生活质量”的传票。

根据市府法务部消息,市政同意给90万张传票的“被告人”赔款7,500万美元。法务部律师卡特(Zachary W Carter)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个裁决反应了警察开传票过程的巨大进步,他们需要有合适的程序和足够的证据。”同时,这次判决也解决了长期未解决的传票问题,“符合最佳城市利益”。

这些被错开传票的市民将会收到通知,然后还需要填写一份投诉申请,之后就可以得到150美元的赔偿了。代理原告的律师也将收到185万美元的代理费。

不过,这些赔偿还要等Robert Sweet法官开听证会后签署通过才能执行。

去年,市议会通过“刑事司法改革法案”(Criminal Justice Refor Act),要求不把那些影响“生活质量”的小错当成犯罪,而让警察只开具“民事传票”(civil summones)。◇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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