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公职人员失当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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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社民连梁国雄被指担任立法会议员期间,收受《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25万元捐款,未有向立法会申报。昨日区域法院裁定他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不成立。梁国雄批评政府选择性政治检控,强调民选议员是受市民支持及信任。

昨日多位现任及前任立法会议员林卓廷、陈淑庄、朱凯廸及刘小丽等到场声援。

区域法院法官李运腾在判词中指,控辩双方都同意,梁国雄在2012至16年任职立法会议员期间,收取《壹传媒》集团黎智英25万元捐款。控方指梁国雄没按立法会《议事规则》第83条申报,是剥夺公众知情权,以及削弱公众对立法会议员的信心。但法庭注意到,控方在控罪中,没指控梁国雄涉及任何贪污行为。同时控方也没指该笔款项用意,是令梁国雄收取款项后,有义务优待黎智英或《壹传媒》集团。

法庭经考虑所有证据后,认为梁国雄的行为引起一定嫌疑,但找不到证据显示这笔钱并非用于社民连。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裁定梁国雄罪名不成立。

社民运梁国雄离开区域法院时,获在场人士欢呼。(蔡雯文/大纪元)
社民运梁国雄离开区域法院时,获在场人士欢呼。(蔡雯文/大纪元)

梁国雄感谢市民支持

获判无罪的梁国雄离开区域法院获在场人士欢呼,梁与支持者握手拥抱。他感谢前来支持的朋友及同事,展现出对他的信任。“我们民主派不是像共产党所说是受到他人操纵的政治力量,我们是受到香港人投票,确认了我们是代表大多数香港人的。”令他最感动的是前日一位市民跟他说“长毛我信你”,“他说到,不用怕,有我们。我相信这六个字不是送给我长毛的,是送给我身边的立法会同事,以及在我后面的支持我的朋友。”他强调自己站在人民那边,无畏无惧,“我再次多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大家要记着,市民支持我长毛,不仅是支持我,是支持民主派的信念。”

梁国雄又表示,自己在8月12日,还有一单藐视立法会罪,8月31日又要为一宗被判入狱的官司上诉。他批评港府选择性的政治检控,“我之前任职议员的立法会有30宗类似案件,30次漏报。梁君彦竞选完后,当上立法会主席才知道原来自己漏报,包括国籍及其公司。公道自在人心,为何一个人不停被政府控告。”他不满被指控藐视立法会,直言是匪夷所思,“那条例是保护立法会议员,现在被政府用来告立法会议员。”

代表梁国雄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在庭上感谢法官颁布详尽的判词,经过考虑后,决定不会申请讼费。律政司暂时未有回应是否上诉。

到庭听讯及支持梁国雄的民主党议员林卓廷表示,理解控辩双方理据后,认为案件无合理定罪机会,难以理解廉署与律政司这次的检控。他又引述控方庭上指称,只要是公职人员无作利益申报,从而令公众无法监察其有否利益冲突,已构成严重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林卓廷指,如同一原则,梁振英收取UGL 5千万元,亦无申报、亦已损害公众对政府的信心。认为如引用同一标准,律政司无理由不控告梁振英。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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