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庆良被曝落马前计划行贿1亿元摆脱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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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9日讯】日前,“行贿状元”深圳安远董事长陈族远单位行贿案二审开庭。庭审中披露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在落马前,曾计划筹资1亿元行贿款,对抗调查。

据财新网6月28日报导,6月28日,案件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陈族远在庭上称,2013年底至2014年初,其本人与万庆良和欧阳荣华,曾多次在欧阳荣华在北京小汤山的别墅中,商讨如何“摆平”调查。

据检方指控,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间,陈族远经万庆良同意,由他实际控制的深圳市京明港贸易有限公司,向北京商人欧阳荣华支付5000万元。陈族远希望欧阳荣华能够“游说”中央领导,“救”下万庆良。三人最初讨论的行贿金额为1亿元,但最终实际交付的金额为5000万元。

“落马”之前,万庆良早已听到风声。不少人愿意帮助万庆良脱困,如时任广州市花都区区委书记的杨雁文,其仕途屡次受到万庆良关照。2013年初,杨雁文收到广州某房地产开发商送来的300万元,当天即放进了万庆良小车的后备箱。广州本地政商两界人士称,万庆良意欲化解危机,杨雁文等人为其筹钱。

2014年6月27日,万庆良被宣布落马。不久,欧阳荣华以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带走。

2016年9月,万庆良以受贿超1.1亿被判无期。在涉案的15个单位和个人中,深圳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族远以5000万元的行贿数成为万庆良单项受贿最高额。

6月28日,陈族远在二审庭上称,“是欧阳荣华最先提出资金要求的。”“当时他和万庆良都没有意识到这是欧阳荣华设下的骗局。”陈族远的辩护律师称,5000万元属于被诈骗款项,应计为行贿“未遂”。检方则认定,该款项已交付,意味着行贿行为已经完成。

陈族远与万庆良有诸多交集。万庆良的升迁轨迹从广东蕉岭县、揭阳市再到广州市,施政思路都是大搞城市开发。而开发的项目中,陈族远绝不走空。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间,陈族远曾多次请托万庆良,希望他给安远控股的建设项目,以及安远控股与其它公司的合作、旧城改造等事宜提供帮助。

万庆良在揭阳力推的“30亿市政工程”的30亿资金也是来自深圳安远集团,但是属于“借债”。万庆良主政揭阳时的多位下属因腐败被查,他们均是“30亿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与商人存在巨额利益交换。

陈族远被称为“行贿状元”,曾多次从官员腐败案中成功脱身。万庆良一案中,陈族远得以“取保候审”。公开资料显示,陈族远此前曾向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行贿3200万元,向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陈正贵行贿600万港元。但陈族远也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时评人士周蓬安曾撰文表示,中国建筑市场凡“涉公”项目,行贿受贿是家常便饭,甚至有一种说法,称“行贿是常态,不行贿是例外”。或因“法不责众”,对行贿者多是“网开一面”。

陈族远被“补诉”的单位行贿罪是,向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打私办原主任罗欧行贿人民币90万元、港币100万元。罗欧已于2017年11月被处无期徒刑,认定的受贿财物共计1.14亿元。

陈族远一审获刑四年,他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以“自己有自首和立功情节”提出缓刑。

神秘的北京商人欧阳荣华则没这么幸运了。《欧阳荣华犯诈骗罪刑事决定书》显示,2015年6月16日,最高法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法院对欧阳荣华诈骗一案进行审判。陈族远的律师在庭审中透露,“欧阳荣华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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