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法院偷偷对七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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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26日讯】9月23日左右,黑龙江绥化市七名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杨传厚、宋红伟的律师,分别接到绥化市法院发的手机短信,得知他们为当时人上诉的案子已结案。

明慧网报导,绥化市法院给律师发的手机短信上只发了上诉案的编码,说此案已结案,具体内容没说。

律师表示,此案就此结案,不符合法律程序。之前法院说,律师如果能提供新证据,二审就开庭,否则就不开庭。而律师于8月20日就前往绥化市中级法院,向法院递交了新的证据和公开庭审的辩护词。

8月22日,绥化市法院更换的主审法官刘彦坤去了安达市看守所,对非法关押在此的七名法轮功学员分别提审了两天。法轮功学员要求公开开庭,刘彦坤提审时,对每人都说不开庭,还说过几天就要把人都送到监狱去。

律师说,绥化市中级法院让提供新证据,律师提供了,法院也没开庭,也没给律师一个说明,这严重违犯了法律程序。

明慧网获悉,二审不开庭,有政法委在撑腰。当地政法委对法院施加压力,不让公开开庭,因为害怕法院的一系列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违法行为曝光。面对八位律师当庭为七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他们感到心虚害怕,于是绥化市中级法院在10月1日前偷偷摸摸了结此案。

近期,安达市看守所警察分别打电话给七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让带3,000元钱和给当事人的所有衣物及生活用品,来交给看守所的警察。随后警察把当事人连同物品一起送到黑龙江省监狱,把钱给他们存上。

有家属说,十天前已存了300元,看守所说钱已花没了;家属认为不可能,上次去给送衣服,看守所没让家属存钱,家属顺便给存了钱,钱不可能花没了。

高锦淑的家属9月上旬给她存了2,000元钱,二十多天后看守所又让家属存钱。

看守所给法轮功学员做体检的费用,都从他们存的钱里面扣,也没有任何票据和说明,收费的依据是什么不得而知。

这七名法轮功学员中有三名是教书育人的老师、公认的好人,他们修心向善。为让人们明白法轮功真相,杨传厚、白霞、王芳、王福华、赵婷婷于2018年10月3日去兰西县北安村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兰西县公安国保和北安镇派出所警察拦截、绑架,非法关在兰西县拘留所。

10月10日,高锦淑陪同杨传厚的妻子宋红伟到兰西县国保大队了解情况,被非法扣留、关押到兰西拘留所,次日被非法抄家。

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遭非法庭审。2019年5月24日,安达市法院非法下达了判决书,杨传厚、王芳、王福华、白霞、赵婷婷均被非法判刑2年、罚款1万元;宋红伟1年半、罚款5,000元;高锦淑1年、罚款5,000元。

七人对判决不认可: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宣传做好人的信息、传播“真、善、忍”的法理,只能让百姓更和睦,社会更太平。于是七人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中级法院不仅对本案诸多违法之处不加纠正,反而不开庭审就维持原判。

宋红伟目前状态不好。8月末律师会见她时得知,她天天晚上腿疼,半夜起来敲腿;心脏不好、心律不齐,人一直很瘦。

在看守所的一个星期,基本都是吃粥,缺营养。8月末看守所又进来很多刑事犯,地铺很挤,很多人睡不好、里面空气污浊。

高锦淑身体特别不好,血压高、头晕。家属与她见面后,她就被转到哈尔滨女子监狱。

政法委是中共控制公、检、法、司、国安工作的最高机构,自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发动残酷迫害以来,政法委就成为主要指挥系统,实施迫害法轮功,同时负责管理中央“610”办公室。

至今法轮功学员被大量冤判、诬判。根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截止2019年7月10日,17,96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些人被多次非法判刑)。

在政法委的操纵下,中共法院因枉法、违法审理法轮功学员,因而惧怕公开庭审、害怕黑幕曝光,就采取各种形式掩盖,如偷偷摸摸开庭、不开庭就判刑、法院不通知律师、判决书不寄给家人等。#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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