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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无理取闹 失去女儿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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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清心墨尔本编译报导)墨尔本一名母亲因为谎称女儿的父亲是一个性虐待的“怪物”,而失去了女儿的监护权。

据《信使邮报》报导,这名在中国出生的女子为了争夺女儿的监护权,指控女儿的父亲对女儿性虐待。法官裁定该女孩未受到父亲的性虐待,父亲获得了女儿的监护权。

在该女子多次违反法院命令并试图将女儿带到中国后,联邦巡回法院(Federal Circuit Court)宣布该女子为无理取闹的诉讼当事人。

这名12岁的女孩,过去两年与她的母亲和两个已成年的继姐一起生活,以后必须要和她父亲住在一起。母亲每周末只能在监督下看望她两个小时,且不许用粤语与她说话。

法官哈特内特(Norah Hartnett)裁定该女孩未受到父亲的性虐待,因为她母亲“不是一个可靠的证人”。

“除了孩子提供的不一致的和被指使的未经证实的证词之外,没有任何其它(虐待)的确凿证据。”

这对住在墨尔本的父母出生在中国,为了争夺女儿的监护权打了两年半的官司,哈特内特称这是“非常长而且非常困难的”。

尽管法庭的亲子鉴定证明了他们的父女关系,该母亲仍告诉女儿,这个男人不是她的亲生父亲。

她声称她的前夫曾多次试图杀死她,并且在他们的女儿六岁或八岁时,对方给孩子洗澡的时候有猥亵行为。但在维州性犯罪和虐待儿童调查部门(Sexual Offences and Child Abuse Investigation unit)调查后,警方发现“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指控”。

哈特内特说,女子承认曾用金属物体击中了前夫的头部,导致他流血。

这名女子于2014年因冒领6.3万澳元的育儿补助金而被判有罪,因为她没有告诉政府机构她正从三个投资房收取“大量租金”。

在最新的裁决中,哈特内特认为孩子与父亲住在一起符合女孩的最大利益。

一名儿童心理学家告诉法庭,这名女孩可能患有抑郁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父母间的冲突最可能造成孩子的创伤。”

哈特内特说,该母亲“经常好斗并失控”,曾有两次被法警驱离法庭。

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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