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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逃税 两华人被联邦起诉

设立两家类似名字的建筑公司 转移收到的收入和付款 上百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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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史坦顿岛两名华裔在布碌崙成立的建筑公司涉嫌虚假报税,今年6月被纽约东区联邦起诉。

据法庭文件,史坦顿岛居民梁车江(CHEE KEONG LEONG,音译,又名Ricky Leong)经营一家建筑和室内设计公司A&J Inc.,公司总部在布碌崙。

大约在2007年左右,梁车江协助周凯准(KAI JOON CHOW,音译)在布碌崙成立一家新公司,该公司名为A&J NY,与梁车江的A&J Inc.公司名很相似。周凯准的A&J NY主要为建筑和翻新项目做供暖通风和空调服务。

从2007年3月左右开始,周凯准以A&J NY的名义设立“支票兑现”(check cashing)的公司账户。支票兑现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梁车江被列为这个账户的合伙人,周凯准授权梁车江使用这个账号向他的A&J Inc.公司支付现金。

起诉书指,在2009年至2014年的公司纳税年度,梁车江使用该账户兑现和“导致兑现”(caused to be cashed)给A&J Inc.公司至少3,395,379.78美元。在此期间,A&J Inc.公司向国税局(IRS)报告的总收入仅仅957,945美元,至少1,208,092美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报告。

同样在2009年至2014年的公司纳税年度,周凯准使用该账户向A&J NY公司兑现和“导致兑现”至少1,139,692.61美元。在此期间,A&J NY报告给国税局的总收入也才309,309美元,至少522,984美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报告。

起诉书指,两名被告故意串谋欺骗政府,阻碍国税局的合法政府职能确定、计算、评估和收取税务,特别是美国公司所得税。方法是,成立类似名字的A&J NY公司,转移A&J Inc.收到的收入和付款,主要是由梁车江的客户支付A&J Inc.的工作所写的支票,却用“支票兑现”公司的账户以A&J NY的名义兑现支票。

两名被告也不向会计师和报税员披露或提供A&J Inc.的所有业务收据。为这两家公司准备纳税申报表的会计师得到的是虚假和误导性信息,例如,未包含兑现支票记录的银行对账单。每年在纳税申报表上申报的收入,都远低于他们的实际总收入,导致国税局在这些年的税收损失。◇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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