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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所人员年备勤逾千小时 基层:非工时无薪水

为改善狱政基层人员劳力剥削情形,立法委员钟孔炤与狱政工作权益促进会、台湾人权促进会于20日共同举办“监所管理员勤务法制化”公听会。(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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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改善狱政基层人员劳力剥削情形,立法委员钟孔炤与狱政工作权益促进会、台湾人权促进会于20日共同举办“监所管理员勤务法制化”公听会,并邀请法务部矫正署、行政院人事总处官员代表出席,针对基层监所管理员所遇到的困境,提供改善建议。

监所管理员作为法务部矫正署辖下各监狱、看守所等矫正机关的第一线狱政工作人员,却长期存在人力不足的情况。钟孔炤认为,台湾戒护比为1:10,反观日本、星国都不到1:6,事故风险、勤务压力悬殊;基层人员更指出,过劳、薪资苛扣都是严重的问题。

钟孔炤认为,台湾戒护比为1:10,反观日本、星国都不到1:6,事故风险、勤务压力悬殊。
钟孔炤认为,台湾戒护比为1:10,反观日本、星国都不到1:6,事故风险、勤务压力悬殊。(袁世钢/大纪元)

狱政工作权益促进会、台湾人权促进会指出,现行日勤戒护人员每日值勤8小时、备勤2小时;夜勤人员是隔日制而非夜班,从早上8时值勤16小时,加上备勤9小时到隔日早上9时,共25小时。经试算发现,日勤每周在监时数48小时、夜勤时数长达59小时;一年下来日勤人员备勤时间共500小时、夜勤则长达1,098小时,但都不计入工时。

他们强调,监所管理员是公职人员,应受《公务人员保障法》、《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保障,但矫正署草拟属于“行政规则”位阶的〈矫正机关戒护人员勤务要点〉却违反上述3法,以“得视勤务需求,弹性调整值(备)勤时数”的帝王条款,无视每日工时8小时、每周总工时40小时的基本保障。

矫正署官员则认为,同《办法》中也规定“交通运输、警察、消防、海巡、医疗等全年无休服务民众的机构,应实施轮班、轮休制度,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求,在不影响为民服务的原则下自行调整办公时间。”而矫正机关须24小时戒护,全年无休,依照业务特殊性质设计值班备勤制度,因此恐难以认定违反现行法令规定。

全国目前各矫正机关总计约有800名约雇人员,因正式编制内的人力不足而招聘的职务代理人。狱政工作权益促进会表示,约雇人员的勤务时间、工作内容都与正式公务人员相同,却没有危险职务加给,客观上来说,一旦进入戒护区,无论是日勤或夜勤、约雇或正职人员,所承担的风险都是一样的,其他的福利可以没有,但至少在薪水上应该一视同仁。

对此,矫正署表示,约雇人员与监所管理员因薪资结构组成本质不同,因此约雇人员的薪资不能比照正式人员的专业加给,而约雇人员是依照全国一致的雇用办法进用,因此涉及全国性的标准,应通盘考量整体规划调整,才有可能提升约雇人员的薪资。◇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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