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政府隐瞒疫情 第五名受害者家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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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25日讯】武汉杨敏年仅24岁的女儿因中共隐瞒疫情导致染疫不治。杨敏近日起诉武汉市中级法院,控诉湖北省政府隐瞒疫情,要求登报道歉并赔偿200万元人民币,成为第五名起诉武汉政府隐瞒疫情的受害者家属。

杨敏23日寄出起诉书,将武汉市政府、湖北省政府、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同列为被告。

杨敏在起诉书中表示,其女儿在1月16日去医院做手术,那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人传人的疫情,武汉百步亭还在1月19日举行4万人参加的万家宴,因此本人和女儿都没有任何防疫措施。

杨敏的女儿田雨曦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接受化疗治疗后,在19日晚上开始出现发热症状,并连续几天高烧不退。但该院医生不敢出具涉及中共病毒感染的诊断结果,更不提供针对性治疗,导致田雨曦病情日益加重,先后被转入红十字会医院及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杨敏在起诉书中说,由于当局前期隐瞒中共病毒疫情信息,病人随后激增,在田雨曦转入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时,全武汉的医护人员严重不足。田雨曦在卧床不起,连喝水都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医护人员及时护理、治疗,完全躺在污秽物中,病情也日益加重,出现了咳血、血氧浓度急速下降等严重症状。

作为母亲的她,看到女儿开始咳血,病情急转直下,并且在毫无尊严的环境下治疗。1月28日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加护病房照顾女儿,在原告几天几夜不眠不休的照顾下,女儿虽然得到较好的个人卫生护理,但健康状况仍未缓解。

在2月1日原告女儿的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原告也开始出现高烧不退的新冠病毒(中共病毒)感染症状,随后被隔离治疗。但到2月6日,其女儿已永远离开了,年仅24岁。

原告杨敏在起诉状中提出8项诉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向公众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违法;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死亡承担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1810,020元;

(4)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就原告女儿的死亡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5)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一、被告二承担原告女儿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5000元;

(6)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承担;

(7)请求法院责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卫健委就其隐瞒疫情信息的行为向原告登报道歉;

(8)请求法院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对隶属于被告一、被告二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目前湖北已有5起受害者家属提出的诉讼。但迄今中共法院都没有立案,不给家属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更不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只是口头通知不予受理。而受害者家属却受到各种警告、威胁或刁难。

杨敏在女儿去世后,悲痛欲绝,曾上街控诉喊冤,但遭到当局阻扰。5月19日,其女儿下葬之日,当局仍派出至少8人全程监控杨敏。

杨敏在网上控诉,那些始作俑者——在疫情初期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的市政府官员,竟然没有一人被追究,受害者的家属不但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反而被告知要在社区陪同下,单独地私下处理后事。

她写道:“没有一个公正的说法,死了的人不会同意,活着的人更不会答应!”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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