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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业主拒为残疾老人建升降梯 被罚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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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5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君成加拿大温哥华报导)近日,卑诗人权法庭(BCHRT)裁定,位于北温深湾(Deep Cove)的一处分契产权业主必须为他们中的一位老年残疾业主在山坡上建造升降梯,以方便他出行;并勒令业主支付3.5万元给老人,作为精神损害赔偿。

裁决书中说,84岁的杰拉尔德特斯达(Gerald Testar)有多种残疾,任何形式的运动都很困难。他所居住的独立屋位于一个陡峭山坡下,必须爬102级台阶才能到达山顶的停车场。医生证明这对他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

特斯达最后一次尝试爬这102级台阶是在2019年12月,但他摔伤了,至此,他放弃了出门,关闭在家已有2年。

特斯达所在的分契产权物业编号为Strata Plan VR 1097,共有四个地块,他是4号地块的一位业主。2020年1月5日,他写信给业主委员会,要求委员会批准建造斜坡升降梯来解决他的出行困难。电梯造价的报价为131,639元。

几次交涉,业主委员会认为建造升降梯会对楼梯和房产造成负面影响,只同意建一个绕在楼梯上的吊椅式电梯。

特斯达则认为在年久失修的楼梯上建造这种电梯会有安全问题。电梯速度很慢,在紧急情况下担架也没法进去。他的残疾让他很难进出吊椅。于是,2020年5月15日,特斯达将业主告上了人权法庭。

历经2年,本月18日,卑诗人权法庭成员安珀普林斯(Amber Prince)下达了判令:业主委员会拒绝建造升降梯是对特斯达残疾的歧视,命令业主做出一切合理努力,在未来六个月内批准和建造升降梯。

普林斯认为:因为这种歧视,特斯达无法获得业主委员应有的服务,几乎就是自己家中的囚犯”。他“缺乏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感到孤立和沮丧,害怕因为无法得到及时的医疗护理而死亡

普林斯还命令业主委员会向特斯达支付35,000元,作为伤害他的尊严、感情和自尊的赔偿。

责任编辑: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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