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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汇款近7万元 华裔受害者起诉银行案获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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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被骗汇款近7万元,华裔受害者对银行提起的诉讼,在卑诗省上诉法院获得重审。她声称银行有责任在允许她向海外汇出6.9万元前警告她注意诈骗的诉案,可以进行下去了。

据CTV News报导,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此前曾批准被告银行的驳回申请,理由是欺诈受害人郑丽(Li Zheng,音译)无合理的希望在庭审中胜诉。

但是,卑诗省上诉法院否决了该决定,并允许原案继续进行。

法官苏珊‧格里芬(Susan Griffin)为上诉法院合议庭3位法官撰写的裁决文件写道:“郑丽声称,她于2018年5月15日接到一个电话,来电者声称是中国领事馆的人。”

“那人有她的驾照(一个月前办的新驾照)号码。那个人告诉她,国际警察正在寻找她,她被指控卷入一起国际洗钱案。”

骗子告诉郑,在调查期间,她必须飞回中国坐牢,或汇款到香港,这笔钱在调查结束后会还给她。

一周后的5月22日,郑丽前往位于列治文的中国银行加拿大分行,要求柜员帮她将6.9万元汇入该行在香港分行的另一人的账户。

汇款前,郑丽签了一份“汇款申请书”,其中包含一项“免责条款”,免除银行对汇款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郑声称,与她交谈的出纳员和另一名银行员工都没问她关于汇款的任何问题。

不过,银行对此回应是,其内部控制和合规官张斌(Bin Zhang,音译)询问了郑和收款人之间的关系,但郑没回答该询问。

张斌声称,他“没注意到任何不寻常的事”。

上诉法院的裁决说,郑丽于2018年6月得知自己是诈骗的受害者,而且,在她汇款前,当地的媒体已报导了此类诈骗。

她于2020年8月提起诉讼,声称“银行在交易时已知道此种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银行有责任警告她。

上诉法院法官主要是不同意最高法院法官的推理。上诉法官承认,银行的免责条款会推翻郑丽的指控,但他们不同意最高法院法官关于该免责条款必定适用的判断。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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