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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遭冻 救总兴讼求撤销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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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中华救助总会”2020年遭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为中国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其名下价值约8.6亿元的不动产、约5亿元的现金等流动资产皆为不当党产,禁止其处分;救总不服提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党产会处分无误,判救总败诉。

救总自1950年4月4日以“中国大陆灾胞救济总会”为团体名称成立,1991年申请更名为“中国灾胞救助总会”,2000年再改为现名。党产会举行听证后,认定救总曾受国民党实质控制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在解严且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后控制关系虽逐渐转变,但救总仍保留过去党国体制所累积的财产,且未以相当对价转让脱离国民党实质控制。

党产会2020年9月22日认定救总为国民党附随组织,禁止其处分名下价值约8.6亿元的不动产,及“1人1元救济大陆饥饿同胞捐款”余款新台币3,425万元、外国捐款75万美元等流动资产约5亿元。救总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党产会处分。

北高行审理认为,听证程序合于党产条例规定。其次,救总是时任国民党总裁蒋中正指示中央成员筹备所成立,救总时任理事长除了须向蒋中正报告外,也负有对选任理监事成员纠正、除名的责任,人事受国民党实质控制;虽然救总经费泰半是政府拨给,但这是党国体制、以党领政所致,“影剧票附捐”实质上也是由国民党决定,财务从属国民党。

北高行审酌,救总的人事任免、财务运作、业务经营等,实质上都是依国民党意志为决定,具有实质支配关系,确实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直至2000年政党轮替,国民党弱化对救总的支配力而使其脱离控制;虽然救总是以公益为目的的社团,但脱离国民党控制时并未与国民党进行结算、以相当对价转让,仍属于党产条例规范的对象。

北高行认定,党产会依法处分,并无违误,救总的主张无理由,予以驳回。可上诉。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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