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民手术中疑被偷割肾 要求刑事立案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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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近日,一名湖北农民向大纪元爆料,他因在医院做肝脏修补手术,后来发现右肾不见了。经多家医院检查鉴定证实其右肾被割除了。多年来他要求公安局刑事立案,都遭到拒绝。

2024年1月11日,万润平再次到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派出所要求立案,依然被拒绝。随后他向检察院提出监督黄鹤楼派出所,对其被湖北省人民医院偷盗切除右肾案依法立案侦查。

肝脏手术后右肾不见了

万润平,现年62岁,湖北省安陆市陈店乡九冲村人。

2010年9月18日,万润平因自行驾驶农用车过程中翻车受伤,被送至安陆市普爱医院进行治疗,该院当日对他作了CT检查,影像诊断为:双侧胸腔积液伴气胸形成、双侧肺挫伤伴双侧肋骨多发性骨折、肝右叶低密度影,考虑肝撕裂伴肝包膜下血肿,不排除右肾挫伤。

当日晚上22点15分,他被转至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腹腔后血肿、右肾挫伤、双侧血气胸、多发肋骨骨折等,彩超影像检查,超声所见为左右肾形态大小正常。9月19日医院对万润平进行彩超影像检查,超声所见为双肾一切正常,CT片显示双肾都在。

9月20日进行肝破裂修补术和腹腔引流手术,医院在未告知万润平情况下,安排了泌尿外科医师上手术台会诊。

2010年10月8日万润平出院,出院后因身体长期出现怕冷、尿频、尿痛,晚上腰胀痛时有针刺痛等症状,遂于2012年12月7日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做B超检查,超声提示为右肾未见显示。得知此结论,万极为震惊!因为手术前经过多次检查,左右肾都是存在的。

万润平住进湖北省人民医院时的检查报告,显示左右肾正常。(受访者提供)

多家医院检查结论:右肾缺如

为了彻底查明自己右肾不见的原因,万润平自2012至2014年到过7家以上医院进行检查,包括安陆市第二人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武大人民医院、湖北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长沙湘雅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检查结论多为:右肾缺如、未见显影、右肾已切除等。

因当时湖北省人民医院医生手术时损伤其右腹膜后没有及时进行手术修补,造成万润平右腹侧壁结构欠连续,升结肠经缺损部疝出,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万润平认为,医院在未告知患者病情、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摘除了患者的右肾,损伤了其右腹膜没有及时修补,严重侵害了他的人身权、健康权。湖北省人民医院应对其进行赔偿。

于是,万润平把湖北省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大纪元记者致电湖北省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万润平被偷割肾的事情,“这是患者隐私的事情,我不能告诉你。他既然已经告上法院,你们可以去法院旁听,他的家属都可以去旁听了解。”

首都医科大学附设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的CT诊断报告单。(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万润平在其他家医院的检查报告。(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万润平在各家医院做的动静脉造影和cTA影像片子。(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鉴定机构、法医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

然而,万润平术后在各家医院的所有检查结果都没有被鉴定机构采用,且法医也没有对湖北省人民医院提供的9月30日CT与万润平术后复查的影像检查进行对照分析,特别是法医要求做的肾动静脉影像检查结论都没采用。万润平认为严重违背了鉴定的公平、公正原则。

万润平表示,自己除了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做过一次肝修补手术外,未再做第二次手术,推断其右肾在肝破裂修补手术当时被切除。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遂将湖北省人民医院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其残疾赔偿金、因右肾缺如到医院检查产生的费用和鉴定费用、赔偿其后续治疗费,以及因后续治疗产生的各项费用。

一审法院判决湖北省人民医院一次性赔偿万润平各项损失共计77,426.66元,驳回原告万润平的其它诉讼请求。万润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对《司法鉴定书》的专家意见

因一审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湖北明鉴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万润平右肾未在2010年9月20日手术中切除。万润平不服,申请重新鉴定。

首都医科大学大兴教学医院医生王助衡对湖北明鉴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作出一份“对《司法鉴定书》的专家意见”。

其阐述意见如下:

1、原告的右肾是被手术切除的。北京协和医院的CT和检查显示,“升结肠经缺损部疝出”非常确定的指出腹膜出现了一条“口子”。进行肝修补术也需要切开腹膜,但切口的位置应该在前腹壁(手术瘢痕的部位),而这个口子恰好出现在右侧偏后即不见了的右肾前面,显然这个口子为肾脏离开提供了专用通道。综上,这个口子是为了取走肾脏而被手术刀切开的。

2、《鉴定意见书》的主要依据的鉴定材料即9月30日CT及其诊断书是被告(湖北省人民医院)变造的。患者最终出院时负责治疗的医生也未进行该项检查,并就相关情况对患者只字未提。

王助衡医生作出结论:“本案中,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对此关键问题未进行评估鉴定。因此,我认为湖北明鉴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不符合客观事实,不符合应有的医学逻择。”

万润平也表示,“出院两年后我复制病历时出现了9月30日的CT,我跟本没有做,那天我家人都在场。专家一看就知道,北京大兴人民医院专家王助衡看片子写的专家意见。”

二审时,法院委托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2016年12月29日该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万润平右肾萎缩,目前病情稳定,无异常表现,毋需特殊治疗。

大纪元记者为厘清当时鉴定情况致电湖北明鉴法医司法鉴定所、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到截稿为止,电话都无人接听。

2013年8月法院委托湖北明鉴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首都医科大学大兴教学医院医生王助衡作出一份“对《司法鉴定书》的专家意见。(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要求警方刑事立案遭拒

万润平无奈地表示,“我进医院手术时双肾是健康的,怎么现在会萎缩了?双肾萎缩为什么右腹里面会有伤口?现在上诉到高院又发回重审,然后就没再开庭。我又去黄鹤楼派出所要求刑事立案,警方就是不立案。”

万润平的朋友徐先生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在中国这个大地上这种事情太多了,一个人正常地去医院看病都被摘肾,多可怕呀,人身都没有安全感。到公安局去报案,公安局不立案,它不立案的理由很多是来自上面的指示,这是中国很普遍现象。”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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