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妈妈的育儿手记〈二十六〉

痴心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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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十一岁半
发现眼睛近视,左眼0.7,右眼0.4。每天下午放学就去游泳或踢足球,踢坏一个胶篮球,两个小足球,儿子主要充当后卫或守门员,多半是足球飞过来马上闭上眼。我鼓励他多去跑动,每次回家只要摸到他鼻尖有汗就可以受表扬。

爸爸带他去广州玩,适逢“健康博览会”展出,儿子参观回来,视力恢复为1.2和1.0。我很好奇:什么办法能治近视?原来是气功。气功师在摊位上挂了几张画,让儿子自己去看其中一幅,是古代风景画,里面有几个小和尚。丈夫讲,他面壁而站足足看了近一小时,我问怎么能看这么久?儿子告诉我,他看到画里的小和尚会活动。当场再验视力就发现正常了。丈夫花50元买回一张有八个字的咒语条幅,据说每天看20分钟可保持视力正常。孩子不可能有那麽大兴趣天天读几个毫无意义的生字,半个月后,视力又变差了。我问丈夫为何不把画买回,说是几百元太贵了,舍不得。那幅神奇的画对我始终是个迷。

儿子爱翻父母的书柜,居然也喜欢《卓娅和舒拉》、《军队的女儿》、甚至《欧阳海之歌》,《我生活的故事(海伦.凯勒自传)》,但是对《青年近卫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手术刀是武器(白求恩传)》认为比较难懂,我庆幸两代人之间毕竟还有共同的追求。

儿子看了法国人诺查丹玛斯的《诸世纪》,开始担心1999年7月的“恐怖大王从天而降”和“九星连珠”天象会不会是地球末日,问我怎么办?算来届时他还不足19岁,如遭此劫也够可怜的。我想,日本人的译本可能不准确,去书店查了其他译本的《诸世纪》和其他预言,好像都讲到末日劫难的存在……。

去年母亲因病离去,我一直陪伴到最后,眼睁睁看着病魔一点点把她夺走却无能为力,那是一种近乎绝望的无奈。此时突然悟到:从小就接受的“无神论”是因为无知,所以无畏,进而以为人可以为所欲为,其实“人定胜天”只不过是一句鬼话。我发现,自己才过“不惑”之年就似乎已经“知天命”了。然而,所有的孩子都认定,自己的父母是万能的,哪怕末日来临妈妈也知道怎么办。

儿子的财物常拿去送人:图书,贴纸,画片,电子表……有同学来家里玩,翻到合意的东西就向他索取,经不住再三恳求,送出去了,事后想想又后悔,“谁叫我的心肠特别软呢?”他的“理财”能力很差,原先有个钱包专放零钱,一下子里面的钱全都不翼而飞,他也不知怎么回事。脚上穿的塑胶鞋也曾被人拿去当破烂卖了,过后发现鞋子没了又去找,用三毛钱从废品收购站把鞋子赎回来。他桌子上摆放的电子台历钟也不知让谁拆走了,只剩一个框,我提醒他别老是带一大堆小朋友到房里乱翻,东西少了也不知问谁好。儿子死心眼,一开口就讲:“我妈怕你们偷我的东西,我们还是到客厅去玩吧!”我实在是无话可说!

曾试行过每月给他两元零用钱,后来发现他多数是去小铺买那些没有“食品卫生合格证”的什么凉果吃,剩下就是这个那个同学借走,想买什么文具又来找我要钱。我跟他商量,还是不要搞现金发放,我给他做了一个“个人存折”,上面有收入支出项,我帮他保管钱,要买什么到我这里拿钱,完了自己记账,账上的钱都归他支配,儿子无意见。

每次带儿子去广州,中山路一带常有乞丐,马路边也常有“告地状”的。我们这种年龄的人一般不易为之所动,知道行乞的大多有背景(报上介绍过那些靠行乞发财的骗子),多数都不想去理。儿子极有同情心,上街见到必定是要硬赖着读完所有的“告地状”,然后大叹,“真可怜!”再就是催我快点拔毛,一旦不从,则被斥为“孤寒”!只要他口袋里有钱,总要掏给行乞者。我告诉他,大多专业乞丐都是骗子,他偏不信。这些肢体残缺,衣衫褴褛的形象如此可怜巴巴,难怪孩子恻隐之心顿起。

儿子的“理想”最近又从当解放军转变为当企业家了,他有几次做梦梦到自己当上大企业家,赚了好多好多钱,然后就把这些钱分给天下穷人,据说每个乞丐都要给一幢楼。我担心他分不过来。

去年下半年,救助失学少年儿童的“希望工程”筹款,我特地带儿子看广告,儿子了解到有这么多渴望读书同龄人因穷困而失学,当即跟我商量要捐款,他把自己的银行存款取出,十月份寄出二十元,新年后收了“压岁钱”,又寄出一百元。按照广告上讲,二十元可供一个孩子一年的学费,捐了一百二十元,应该有六个孩子给我们写信,可一直没任何消息。(四年后,一个孩子一年的学费标准变成四百元,我通过“希望工程”机构赞助一个捡垃圾的孩子上学,他给我写信了,可钱没到他手,学校反而说他有人赞助,要多交八十元杂费。找有关单位交涉没用,告诉我:你自己给他家寄钱吧。)

对于那些欺骗童真,利用善良的行径,我常常是深恶痛绝,实际上它毁的是人纯真的天性和良知。

学校里宣讲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儿子学的特别认真,深得其精髓,经常在家大肆宣传:“大人小孩都是人,本是平等的,大人不能因为自己多活了几岁就以为比小孩子多了点什么权利,任意训斥以至惩罚小孩子,按大人的意愿去对小孩子发号施令。”他认为老师在学校对学生体罚是明显的“犯法”,甚至任意留堂,挖苦成绩不好的学生,也不符合“平等权利”这一原则。他对照这部法律,认为学校里大多数老师都“犯过法”。儿子决心长大后要创办一间充分体现大人小孩享有平等权利的学校,让孩子们都有开开心心地玩的自由,只是没有提到若不肯学习怎么办。

每逢周末电视播放动画片时,他爸爸想调其他频道看看有没有足球,我就会提醒他注意尊重儿子的“平等权利”,征求意见再动。不过电视下饭和电视伴读的“权利”,我还始终未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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