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是从中、港、台, 东南亚或其他地区来的移民, 一定遇到过一个很头痛的问题: 当孩子不听话时, 只能责备他, 却不能体罚. 加拿大的法律保障任何人都不受到暴力的对待,而暴力与体罚有时只是一线之隔。你真要打孩子时,有的比较大的孩子甚至会向你发出警告: 你不要打我, 否则我会告诉我的老师和报警的!
怎么办?
天下父母心, 有那个父母不关心自己的孩子? 那么是否眼看孩子在大庭广众下耍脾气就不管呢? 或是眼巴巴的看着他深夜不归仍忍声吞气? 还有, 这里的孩子自我表达的能力很高, 很会为他个人的权利而力争. 那么父母就任由他为所欲为了吗?
不是的. 所谓“养不教, 父之过“, 古人的教诲, 是有他的道理的。作为父母, 尤其在海外这种孩子的自由得到充分的保护的环境下, 家长就得动动脑筋, 采取既尊重孩子,不违犯法律又能实现教养天职的方法, 把孩子教育好。
首先, 家长要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 不要把自己的气或烦恼往孩子身上发泄。 当你三番四次地告诉孩子该去洗澡了, 要把电视关上, 而他还是无动于衷时, 你若是怒发冲冠, 砰一声把电视关上, 命令他立即行动, 一般的孩子可能会不情不愿地离开电视, 但他肯定会找借口, 把你要他做的事一拖再拖, 慢吞吞的使你忍无可忍。
你应该严肃地对他说 ﹕ ”我要你在五分钟内把电视关上, 该洗澡了. 五分钟后我会回来看一看, 你还没关的话我就替你关。” 然后你要说到做到, 五分钟后, 如果他还在看电视, 你应平静而严肃地对他说﹕ “五分钟已到, 是你不守纪律在先, 那么我来作主吧。”
上述的例子引出了一个西方社会“自由抉择” 的概念。 受西方教育的孩子, 在学校的指导下,事事要自己作抉择,他们己经习惯这样做了. 当你为他订定选择的界限, 让他在这界限内作出A 或B 的选择, 并为他分析 A, B 抉择的结果时.孩子会觉得你不是在强迫他, 因为他可以自由地选A 或 B。
这样, 你既不放纵孩子, 任由他滥用自由, 同时也配合了西方的教育方法, 达到了教导的目标。
这个中西合壁的教育方法, 会使孩子口服心服. 不妨一试。
(本文作者是多伦多大学教育系硕士,现在多伦多教育局任职教师,有十ハ年在加教育成人及小孩经验,深谙东西方教育子女方式上的异同。)@(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