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已存机制实现两制

【专访二】吴霭仪:香港不应走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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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香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报导/香香港回归已经六个年头,香港人一直在摸索,究竟香港应该如何在“一国两制”下摆放自己的位置?董建华政府这些年来的表现,只向北看,为讨好中央,更不惜在短短几年内破坏令香港安定繁荣的要素,就是独立和健全的司法制度以及比英国推行得更出色的公务员制度。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急切地要与国际社会接轨的时候,她需要的不是另一个国内城市,而是一个在世界经济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城市,这也是“一国两制”背后的智慧。立法会议员大律师吴霭仪指出,《基本法》实际上已经赋予香港人实现“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的权利。

关于香港对大陆所扮演的角色,吴霭仪是这样看:“以我的理解,回归是没有问题,(香港)属于中国一部分是没有问题,很多方面与大陆溶合也没有问题,甚至有一些地方,香港可以扮演一个很积极的角色,如在法治、专业的发展等方面,所以我们并不是对中央有反感,我们最大的反感是对特区政府的反感,因为她令到即使是《基本法》给予我们的空间,我们也没有办法用,这是我们最大的不满。”

吴霭仪续说:“《基本法》已经赋予我们‘两制’,为何要破坏?为何(董建华)每件事情都要看中央有没有指示?即使二十三条立法,最可以表现两制的联系,也可以有办法做好,为何要选择一个最差的方法去做?所以最主要的问题并不是(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关系,而是特区政府如何掌握既代表香港而又在一国之下这种关系。”

特首应体现两制

被问及理想的特区政府应该是什么样的时候,吴霭仪说:“是依照《基本法》代表特别行政区的利益,去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这是《基本法》的条文;‘一国两制’的整体精神,就是保存香港的特色。这是我们期望特区能够做到的。”

她解释:“在政制发展上,《基本法》由一九九七到二OO七年是锁死的,但有很多其他方面并没有锁死,而且十年后可以如何做,《基本法》是给予很大的空间,为何不利用这些空间,为何要压缩权力?这些是我们不可以明白的地方。”

提到已经被高官问责制取代了的公务员制度,吴霭仪表示:“《基本法》很重视公务员制度,从中可以看到很多条文都是维护和保存公务员制度。”她举例说:“过去的香港总督对香港可能一点经验也没有,可能从没有到过(香港),但如彭定康,他却很了解香港的事;为何每一次换一个港督,香港仍然能够很稳定?就是因为那个公务员制度。《基本法》特别注重平稳过度,所以对保存公务员制度是非常在意的。”

问责制实夺权运动

她续说:“当然事物不能永远一成不变,当公务员制度太僵化,应与时并进,改革是有必要,但发生问责制其实是一个夺权运动,不是真正的改革公务员制度,而是特首常常觉得别人是反他的,因此他认为所有的公务员不可信任,于是找一班他认为可以听他话的人去控制公务员,令公务员听话。他用一个不信任的态度去开始,但政府的运作仍然要靠公务员,(高官问责制)令公务员不能够运作,同时政府(在公务员制度之上)所加入的问责高官,一来没有经验,二来也不见得他们和特首的理念相同,根本是一盘散沙。”

吴霭仪认为香港的问责制引入了一个制度,“就是只要特首挑选,中央任命,他们就可以做问责官员,行使很大的权力,要求公务员去听他们的话,但他们推动的计划是很虚无漂渺、不切实际的东西,问责官员又不会被问责。”她解释说:“因为外国的部长要直接向民选的立法机关问责,但香港的问责制并不是,这些委任的局长是向特首负责。如梁锦松加税前买车事件,香港人认为他不应该再当财政司司长,但特首一声说不用辞职,他就可以继续做下去。所以(公务员制度)已经变成没有了制度的情况,但(现在)也不见得他们(董建华和问责高官)有全盘政策在很有系统地管治香港。”

改制后施政混乱

吴霭仪指出,特首推出问责制时曾说过两点,一是更直接向市民问责。但经过仙股事件、梁锦松偷步买车事件等看不到高官没有向市民问责,结果被讽刺为“卸膊制度”,指他们并非“问责官员”,而是“不负责官员”;第二点是,问责制的目标是让公务员保持中立。事实却非如此,为了推动二十三条立法,公务员如保安局秘书长汤显明等天天去拉票,出来维护政策。所以,吴霭仪认为,问责制不单没有发挥到作用,反而令施政情况更加混乱。

普选特首补漏洞

要补救问责制的漏洞,吴霭仪认为最重要就是有全民普选的特首,她说:“因为普选出来的特首,他一定要体察民情,一定要去争取市民的支持,其他的改革就会随之而来;那些问责官员最起码也要像特首那样做。”

她指由八百人小圈子选举出来的特首完全没有认受性,所以在这一点上没有人会坚持认为这是一次真正的选举。下一届一定要普选特首,《基本法》容许于二OO七年有普选。而现在要找出一个机制让市民同意这样做。

吴霭仪解释:“普选特首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特首是经过选举选出来。即使是董建华先生,若他经过选举过程,人也会变得不同,因为在选举过程中,他会了解到市民对他的期望是如何,也是对他的一个锻炼,时时留心市民对他有何期望。现在董是做不到这一点。”

毋需修改《基本法》

吴霭仪认为:“要做到现在我们所讲的包括普选特首,立法会议席全部由选举产生,包括改变现在不公平及不合理的投票制度等,在《基本法》内已经有机制容许我们在特区内部改动,这就是《基本法》内容赋予我们的自治权力。”

但要实现《基本法》精神,吴霭仪认为,最大的问题是一定要由政府带动,立法会三番四次想开始做,但由于政府拒绝参与合作,所以做不成;再加上现时立法会的投票情况,有那些所谓“保皇党”,即是那些无论如何都支持政府的党,是令到此事没法做成的原因,也意味着民意无法透过立法会表达出来,唯有上街表达出来。

不应该走回头路

问到如何看香港人对民主、自由、法治等方面的要求,是否对大陆政权是一个威胁时,吴霭仪回答:“香港人最大的怨愤就是当大陆要朝向法治民主方向发展时(当然它有很多实际困难),香港反而要自动走回头路?若香港是过分要求民主,中央说不,我们可以应付这个局面,但现在特区政府认为我们不应该再有法治,令香港落后于世界很多的地方。”

她又指出,董建华政府的一大特色就是“他不喜欢听到批评的声音,令到任何批评政府的人士自动被政府摒弃于门外。但任何有独立意见的人都会批评一个这样的政府,因此稍为有独立意见,甚至专业人士、保守的大律师等,政府全都不理会,将香港原有的资源削弱。”

她续说:“有很多人曾问我九七回归后只是换了个特首,公务员全部都保留下来,我为何会觉得分别很大?就是因为特首的要求就是整个政府的方针,所以特首若很重视市民的意见,每件事情都去咨询市民,他的政府每一位官员都会这样做。”

普选为两制出路

吴霭仪相信:“若能做到普选特首的话,第一会很快令整个政府变成以民为依归;第二,因为特首是普选的,他对普选立法会就不会有介心,所以就会有一个全部由直选产生的立法会。另外,由于普选特首仍然需要由中央任命,而且根据《基本法》也是有一个提名的程序,所以这个特首必然是得到中央的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一国两制’就会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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