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系统部分官员被通告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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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1日讯】国际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12月19日向全球发出通告,追查中国海关系统部分高级官员。追查国际指,中国海关系统违反国际邮政法,非法监视、拦截、扣押法轮功学员为澄清事实的出版物与信件,加重了中国对法轮功的镇压,为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批被立案重点追查的官员包括:
牟新生(海关总署署长)、
唐麒麟(北京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
甄朴(北京海关关长)、
李庆祝(北京海关关长、党组书记)、
王楚平(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主任)、
白振江(原天津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副处长)、
肖刚(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印刷品监管科副科长)、
武士雄(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焦章兰(国家邮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冯新生(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党委书记)、
马军胜(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观锠(上海市邮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林金泉(原邮电部副部长)、
黄文标(广东省邮政局局长)
张宗武(广东省邮政局副局长)等。

追查国际本月12日曾发布报告,披露中国海关及邮政系统多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1. 监控法轮功依法申诉权利及揭露迫害:2000年1月,重庆国安610人员,直接干预邮政部门工作,将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向人大寄交的4000多封上访信拦截,并以上访信作为追踪、抓捕学员、非法劳教的依据。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在“两会”期间,积极与安全部门配合,加强对邮件内容的监控,阻法轮功学员向人大代表、政协揭露迫害与依法申诉的管道。

  2. 对入境行李、邮递物品进行监管、检查、非法扣押、没收法轮功出版物: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副组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的指挥下,海关总署于2004年3月向全国海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海关按照《200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地“坚决封堵”法轮功出版物,仅 2003年,北京海关非法查扣120万件入境的法轮功出版物。查扣法轮功出版物的工作由各海关监管处接受总署监管司对口管理,并由各地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具体执行。

  3. 搜集“黑名单”拒绝法轮功学员出入境:2001年10月澳洲籍蔡女士因随身携带法轮功书籍在深圳市罗湖口岸被深圳海关人员非法拘禁24小时,逼迫她写保证书,放弃信仰。2002年7月1日香港回归纪念日,超过130名持香港海关合法发给的港签且完全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的法轮功学员被香港机场入境处官员非法强制遣返。

  4. 煽动仇恨:全国邮政工会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召开污蔑法轮功座谈会,并转发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与法轮功斗争的通知。部分邮政局于1999年7月20日后印制拥护中央非法镇压法轮功的宣传戳,加盖在明信片和进出口邮件上,为镇压推波助澜。

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 (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

2004年3月9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加拿大皇家骑警今年稍早也将江泽民、罗干等45名中共官员列入监视名单。这些人如试图进入加拿大,即会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被拒绝发放签证、或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罪行在加拿大遭到起诉。“追查国际”表示,已收集到更多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和证据有关部门已经准备接受更多的名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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