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对不起,咱家的地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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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电话采访报导)李永强山东莱阳太平村人氏,41岁。现暂居住在莱阳昌山西路17号。做小买卖为生。家中有父母,妻女。2004年4月,正在家中的李永强被莱阳市公安强行绑架到烟台“上访人员教育中心”,被关押了两个多月。记者对其的采访也是从这次关押谈起的。

记者:这次你被关押是什么原因?

李永强:今年3-4月是中国“两会”期间,他们怕我再去北京上访,就将我非法关押。在那里我被告知“上访是违法的,你不能再上访”。

记者:你上访的原因?

李永强:我家祖祖辈辈居住的房子、土地被村里给强行霸占了。

1998年,太平村大队队长兼党委书记左相玉在没有通过村民大会认可的情况下,擅自做主,决定搞房地产开发工程。并决定要拆除我等16户农民的世代居住为生的宅基地,在这个本村的“黄金地段”上,盖一座商业综合大楼。村长还口头许愿:新大楼盖好后,将分配住房给你们这些拆迁户。在村长的淫威和恫吓中,11户无奈搬进了村长分配给他们的临时住处,剩下李家等5户,坚决不听从村长的“建议”。就是不搬。我家的地有600多平米。我是第五代了。

记者:村长有这样大的权利吗?农村的土地不都是集体所有吗?怎么好像是村长的“家天下”?你们是怎样抵制反对的呢?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李永强:农村的村长权利很大,又有钱,大队就是他的,谁敢惹他?他就是大家长。村里开发房地产不具备条件,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开发资质(?),我们的土地是集体的,只有国有土地才能搞房地产开发,村长没有合法手续,就想违法强拆,坚决不能让他得逞。为此我们几户人家一块上北京到国土资源部上访,无明确答复,让我们回地方解决。99年5月,村长找政府给补办可以开发的手续,莱阳市政府、土地局、建设委下发“拆迁许可证”。莱阳计划委也发文件,说已列入开发项目。随后莱阳市人民政府还加了一个批复,这个地可以开发。

根据中国法律,土地法规定:只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才有权利决定土地的开发权。而且只有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开发使用。为此,我们上诉到来阳法院,此时,来阳市人民政府下文:“责令限期拆除住房“。之后来阳法院发布公告:来阳市人民政府发出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应(音),就是生效的意思。我们的上诉失败。我们又开始上访,去济南高级法院,去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无果。

记者:既然国家土地法有如此明确的规定,那来阳市的这些机关的作为不是越权了吗?违法了吗?再说他们为一个村长的决定,这些人怎么敢如此貌视国法呢?让人不可思议。

李永强: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个商业综合大楼的建成,将获利多少?多少人能从中得到利益好处?村长就是利用这样的利益关系吃掉我们祖祖辈辈的土地的,吃掉我们老百姓的。

记者:请讲讲当时拆迁的情况好吗?

李永强:2001年6月12日,那天还下着雨,来阳市法院强制执行拆迁,雇了三、四十个民工,还有公安五、六十人,来到村里,将我们五户村民的财物全搬到街上,然后扬长而去。看到被毁的家园,村民们跪在自己的土地上痛哭。面对强大的政府,村民无能为力,不敢抵抗,不抵抗还好,要抵抗当时命可能都没了。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好几百年了,到了我这代给丢了,对不起祖宗呀!我们不服,就找到来阳市市长于浩亭(音),他非但不同情,还反问我们:“你们有什么合法权益?”

记者:那个商业大楼盖好了吗?情况如何?

李永强:2002年盖好了。占地一万多平方米,六层,一层为商用,店面,二楼以上为住宅。全都卖出去了。

记者:当初村长对你们拆迁户的许诺呢?

李永强::怎么可能?

记者:你们是怎样面对失去土地家园以后的生活呢?

李永强:我们家出去租房子住,继续做我的小买卖。

关于我们的权益我也继续在上访。我已经上访20多次了,2003年被从北京押回来非法关押一个多月,2004年再次被非法关押。目前还有一个村民被关押着呢。他有心脏病。可是不同意他们的条件,(不再上访,同意村里的决定)就不能放人。我去过北京的国土资源部、国务院信访办、建设部、中纪委、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他们都在“踢皮球“。都说上面解决不了,回原籍解决。我是从村-来阳-烟台-济南-到北京,又从北京-济南-烟台-来阳-村。饶着圈子还是没有人给解决!我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了。什么都没了,也就什么也不怕了。

记者:感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多保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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