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工人:我们要生存!我们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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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5日讯】2005年10 月4日,重庆,阴沉沉的天幕。试图从北碚到沙坪坝、杨家桥的人们照例被迫在双碑下车了。一些外地的客人不明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人告诉他:前面工人们在扎马路撒!也有少数本地的知情的人抱怨:这是老百姓害老百姓……

正是在这个像要塞一样的地方——交通南北的七八米宽的212国道,东边是一大排阴冷灰色调的破旧工人住楼,西边是被切开了剖面的黄土高地——重特工人们以两条挂着横幅、各种控诉和悲壮歌谣的绳子拦断马路,工人们就坐在两条横幅的中间,一切车子都不能从路上通过,只有来来往往的行人。一些肯花钱的摩托车司机则把车开进工人区,从扎马路地带的另一头让挑工把摩托车挑下或挑上台阶(工人区的地势比公路高一些),摩托车从而到达想到达的另一边。

重特工人扎马路从8月中旬到现在,已有近两个月了,给部分重庆人的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更给重庆市政府造成了压力。迫使重庆市政府9 月18日与工人们谈判,工人们提出了很低的要求,当时根据重庆市媒体的宣传好像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了似的,而且工人主动自觉撤离了公路,使得9月20日公路恢复畅通。但是市政府驻特钢清产核资小组根本没有兑现9月26日之前补偿职工欠款等承诺,这使得工人于9月27日重新上街占马路。

9月27日以来的新一轮斗争已经进入到第八天了,重特工人依然占着马路不走,依然是上午八点半开始、下午五六点钟结束,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重特工人到底想要什么呢?

作为一个热心的报导者,我希望世人客观地了解到重特工人的真正要求。现上传今年8月工人撰写的《关于重庆特钢公司职工待遇不平及其它一些不平事件的上访信》。

各有关单位领导、负责人:

我们是重庆特钢公司职工,现在就我公司双解职工待遇不平等问题及其它一些不平等问题反映如下:

我们当中有进公司十几年的、有进公司二十几年的、也有进公司三十几年,凡是当时不够所谓正式退休条件的都被逼着办了双解手续了。为什么说是被逼着办了双解手续了呢?可以说在办双解手续前,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极不情愿的,我们当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是50岁左右的,且工龄已有三十几年的人,他们当然不愿被双解,是公司威胁、哄骗、欺诈等用尽了各种手段,逼着我们签字才走人的,并扬言:如果不签字的话,将会连双解的钱也拿不到,并且公司强行除名,同时不安排工作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当中的许多人是含着眼泪离开公司的呀!他们是饱含着满腔的悲愤和满腹的心酸泪一步一回头地离开工作了几十年的生产现场的呀。他们可能是自愿离开公司的吗?一离开公司就意味着永远和单位断了关系,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都四、五十岁左右的人了,没有了单位就像无娘的孩子而四处奔波、到处流浪,他们的前途何在?他们的出路何在呀?他们当中绝大部分还要养家糊口,现在学费又这样高,他们多少人是被逼得走投无路呀!还说自愿申请脱离公司,这可能吗?所以说,我们绝不是什么自愿签字离开公司的,我们是被逼着、被强行逼迫着才办了双解手续而离开公司的。

公司破产了,当然有各种原因,但是公司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也是破产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1、原特钢公司运输分公司私自把地盘卖了,一般工人分十几万,领导分五、六十万;2、原公司十七分厂把分厂租给了左宗申,时间五十年。结果少则分几万,多则分三、四十万;3、原公司技工校被原技工校老师李 **同其它几位双解人员向公司私自以几十万买下租与别人。请问,钱去了何方?4、原公司驻各大城市办事处,早就停止办事了,是卖了吗?是封闭了吗?如果是卖了,那么这一大笔钱又去了何方?5、现在的公司主要领导以各种名目、各种名义在各地都买得有私房。这些事情,市府领导能派人调查一下吗?

公司破产了,但是双解前,公司是以每位员工必须买2股(每股650元)的方式强行把公司卖给了全公司股民的。实际上,现在的公司是每位股民,而不是几位领导的。既然公司破产了,那么破产的钱能说与股民不相干吗?!

另外,公司搞双解前,给许多的人,不管是医院的,红雪分公司等单位,为了多点人双解,而改了工种,达到提前退休的目的。请问,为什么不能同等对待?

双解时,公司领导开会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现就好比大海上正在航行的一艘船,由于人太多,可能翻船,如果要救船、救大家,必须先有一部分人下船。否则,谁都不能救”。这样,我们这批双解人员就成了为救大家的牺牲品。能为大家当牺牲员,我们毫无怨言,但是能够把我们一脚踢下海去不管死活而被救活的人却得到全部的好处吗?这种做法公平吗?我们在呐喊、我们要为自己的生存而呐喊!!

几十年的岁月,我们一个个从生龙活虎的小青年变成了白发点点,满脸皱纹的中、老年人了。我们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都贡献了自己毕生的微薄的力量。我们绝不是闹事者,我们只是要求原公司一部分领导还我们公道,讨回我们应得的而被公司无故扣掉的那一部分。我们只是要求我们能被平等的对待。现在我们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2000年前双解时,市府给每位双解职工拨发的是每年2000元补贴(这是2003年那部分人双解时公司当他们面承认了的)而直接给我们的每年只有800元,其余大部分被公司无故吃掉了。这是国家给我们而我们应得的,所以必须还给我们。

二、双解时,一点没有涉及我们的医疗保险问题,我们本来在生活上就没有保障,更生不起病,如果医疗保险不解决,一旦生病,我们真是哭天无路了。

三、对于失业救济金,公司是变着花样欺骗我们,一会说是3—4仟元的奖励费,一会说是公司鼓励大家为公司解决困难而发的鼓励费等等等等,我们完全不相信了,我们要要回我们的失业救济金。

四、没有双解的人,现在比我们当时待遇要好得多,他们可以提前退休,可以满50岁和三十年工龄的办退休,还可以得到比我们双解时要高得多的年补贴金。所以,我们要求有同样的待遇,而国家给了我们同样待遇,是公司一部分领导欺哄了我们、克扣了我们,所以,我们都是一样的曾经的重特公司员工,我们要求能有同样的待遇。

五、对于养老保险的问题,我们的养老保险缴纳的标准,不应从93年算起,这是国家体制改革引起的一系列变动,与我们工人不相干,不应该把我们弱小的工人作为牺牲品,即便是补缴也应由公司替我们补缴,不应把矛盾转嫁给我们。

以上是我们的五个基本要求,恳请相关领导能尽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原重特公司所有被不平等对待者

二零零五年八月一日

(2005-10-4 工人之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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