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台商真相故事】

高为邦:台商千万美元遭豪夺,返乡无望

高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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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0日讯】先前曾谈过,台商到大陆投资获利后,当中方强取豪夺时,你不肯轻易就范,还要到处投诉,那就把你关起来,折磨你,威胁你,瓦解你的斗志,最后你不得不屈服。这听起来已经不可思议了,但是,还有更狠的招术,就是在无预警的情况下把你先关起来,然后你的资产权益都归中方所有。

这是一位林姓台商投资河北省生产九人座汽车的惨痛故事,因为他人还在中国大陆,他的家人不希望名字曝光,怕影响安全。这位林姓台商人到现在还回不来。

得罪高官种祸因

当年,林姓台商去大陆寻求合作伙伴时,中共中央非常的重视,海协会副会长唐树备还亲自陪他南北奔走。1993年终于选定河北胜利客车厂做为合作的伙伴,合资成立台冀冲压及台裕配件两制造家公司。林先生投资1千万美金担任董事长,中方宋崇山为总经理,生产组装7人至12人座面包车(台湾称为厢型车),生意还不错。不过,也有收不到货款的时候,比如有一个“人大”系统的高官买了车,却不付钱,最后告到法院逼他还钱,也因此得罪了权贵,林太太说这可能就是林先生后来被整的原因之一。

2001年11月12日林先生从台北经香港飞到石家庄,一下飞机就被公安扣押,直接关进监狱。后来他才知道,他的中方总经理宋崇山也因为渎职罪先被关起来,可能是内部的权力斗争吧!

而林先生被关的罪名是“虚假投资”。我想,这是所谓“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下才会发展出来的法律,大概就是指投资不实的意思,譬如林先生登记投资金额是1千万美金,但他们认为设备高估了,加上其他的投资总额不到1千万。林太太却认为是中方资金迟迟没有到位,无法完成验资手续的结果。但是我认为这些都不重要,“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莫须有的罪名

过了几个月,他们认为“虚假投资”这个罪名有点牵强,又加上一了条“行贿罪”。在合资前,林先生曾经招待过宋总经理到香港游玩。那一次林先生刚好没空,给了宋总经理1千美金,请他们自己去玩。但后来他们发现行贿罪也办不下去,因为接受招待的不止总经理一人,如果以行贿罪起诉林先生及宋总经理,就会牵扯到自己人,结果只好拖着不判,但也不放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把林先生关了一年四个月。

这个时候林先生已被整得不成人形,会见亲友时,吊着点滴,由6个人架着,双眼红肿,精神恍惚,话都讲不清楚。亲友要求保外就医,定州的司法官员要家属先付1百万人民币做为补偿经费,补偿什么也交代不清楚。

被整不成人形 有家归不得

司法单位怕闹出人命,最后还是批准“取保候审”,把人送到医院。命是保住了,身体也慢慢康复,出院后,定州司法单位并没有继续追究,事情好像暂时告一段落,但是两家公司已全盘被合资对手掌控,所有的投资当然全泡汤了!而且他的台胞证、台湾护照等资料,还被扣在河北省定州司法单位手中,所以林先生还是无法离开中国大陆。

自从林先生被关以后,林太太就再也不敢踏上中国大陆的土地,她怕她也会被关起来,因为她也是公司的董事之一!我在电话中问林先生他有什么打算?想不想偷渡回台湾,他说如果偷渡回来,那就再也不能去中国大陆,所有的投资就真的全部泡汤了,他说他已经请了律师告对方,希望能讨回公道并挽回超过1千万美金的投资。他也知道他告的不会只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共犯结构,不过我告诉他胜算的机会等于零,但是他说他已经一无所有,不告还有其他路可以走吗?

但是,如果司法腐败到这种程度,那还有希望可言呢?就是因为司法腐败,所以我追踪了将近一百个案子,还没有发现有那一个受害台商能够讨回公道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承认司法腐败的事实,但是他们说那是“地方保护主义”!为了个人利益或为了单位的利益,做不利台商的判决,硬把贪赃枉法说成“地方保护主义”,面对这样不要脸的官员,台商哪来的保障呀?◇(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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