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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长庚看病 他3年没见到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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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魏怡嘉、唐声扬/综合报导〕“不是我不愿意看医生,而是每次看病等那么久,进去量一量血压就出来,给的药也跟上个月一样,问医师可不可以开慢性病连续处方笺?还被医师凶,说他们医院规定就是这样,不然就不要来。”

张伯伯(化名 )有高血压多年,刚开始还有医师看诊,但最近三年,每个月定期到基隆长庚门诊领药,却再也没看到医师。他说,护士小姐在看诊时间开始时,就请只想领药的患者到诊间“刷”卡,他想省时间,就把健保卡交出去,这时医师通常还没到,当然见不到;不然就是看诊时间开始了半小时,医师仍没现身,不想再等,于是再选择让护士直接刷卡。长此以往,张伯伯算滮w有三年没看到主治医师了。

不只是张伯伯,同样有慢性病的廖老太太(化名 )每次看病时,也都直接排到“不看病、只领药”这一边。“哎呀!我也觉得没有看医生怪怪的,可是医院都这样贴了,应该没关系吧。”

由于医院贴出公告,到基隆长庚看病的慢性病患在看诊前,有时不用护士说,就自动排成两列,选择不看医师的病患明显较愿意看医师多。

由于每个月定期碰面,有些病患彼此间都已熟识,“你今天来帮你先生拿药啊?”“对啊,他去南部玩两天…”

病患说,拿不到慢性病连续处方笺,每个月得到医院跑一趟,候诊还要等半天,不看医师直接领药,虽不满意,但也只能接受。

进一步询问病患,担不担心没看医师直接领药,病情出现变化?陈老先生说:“当然怕啊!可是大家都这样,而且,医生说我的病还没稳定到可以开慢笺,就只能每个月这样跑了。”

基隆长庚回应说,自称三年没看到医师的诊别有三、四个诊间,随时都可以挂号看诊,患者的说法“不可能发生”。

长庚:要医师亲诊 未虚报诊察费

〔记者唐声扬/基隆报导〕基隆长庚医院表示,院方经常提醒医师,除了健保局解释函允许特别状况,医师必须亲自看诊,绝无涉及虚报诊察费。

院方说,过去的看诊须知中有“慢性病患仅领药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不必等候灯号看诊”的说明,只是方便拿连续处方笺的患者,而且是在“空号”时才会允许,不影响其他患者看诊权益。张贴后,有部分患者误解有人不挂号就可直接看病,是耍特权,所以院方几个星期前将其全部换掉。

院方强调,医师视慢性病患者病情,会开立二到三个月的连续处方笺,但必须每个月领一次药,所以每个月必须到医院一次,仅需负担挂号费。

基隆长庚医院高级专员黄明国指出,过去就有医院反映过慢性病患看诊取药问题,因此健保局曾经发函解释,慢性病患如果长期卧病、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向医师陈述病情,医师在确信掌握病情时,得以不必每次看诊”,让患者请人代为领药。

黄明国说,院内各诊间门口已贴告示,提醒医师遵守医师法第十一条规定,非亲自诊察不得任意开给方剂。

医改会:医院岂可坐视
公开医疗品质数据阻歪风

〔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医疗改革基金会董事长张苙云表示,医师未亲自诊察病人就开药,已经明显违反了医师法,但全怪医师也不尽公平,因为,医院管理阶层岂能长期容许这样的情况在医院发生,却视而不见?

张苙云说,要扭转医界这样的歪风,卫生署、健保局应尽速公布攸关医疗品质的数据,例如个别医师平均看诊量排名、医院排名等,让大家知道,到底哪些医师是一次可看两、三百人的超人医师?哪些医院的超人医师最多?将此当作医疗品质指标,让民众有选择依据,也迫使医院设法改善这样的状况。

她指出,就算是持慢性病处方笺的病患,医师至少每三个月也应该看一次,以免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怎么会有医师胆敢长期不看病人?像开药机器般任由病患拿药,万一出了事怎么办?病患也应需要接受卫教,被灌输正确观念,不应视不看诊、定期拿药为理所当然。

不过张苙云也表示,在现今的医疗体制中,发生这种情况,全怪医师也不完全公平,毕竟医院的主导权仍远大于个别医师,医院是否有放任、甚至鼓励这类行为,卫生署更应追究。

张苙云指出,现今医疗法令中,着重规范医师的行为,医院大多不需负什么责任,因此关键在于,卫生署、健保局能否拿出肩膀,公布所有医院的看诊资料,供社会大众检视,一方面做为民众就医参考,一方面也能督促医院提升医疗品质。

医界:医病三方都应检讨

〔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台大医院院长林芳郁表示,未看诊就开药确实不宜,对医师、病人与医院都不好,但这与台湾社会过度急躁、迷信名医的文化有关,医院、医师、病患都应检讨,才能减少类似事件发生。

林芳郁表示,有些医院动辄一诊两、三百人,为了处理这么大量的病患,医师很可能未看诊就开药,但这一方面也是台湾人偏爱热门名医造成的结果。台大医院平均一诊二十位病人,医师又必须亲自书写病历,发生这种情况的机会相对就较低。

他指出,这是文化使然,人类行为无法完全由法律规范,必须要同时从道德面着手,台湾人过度急躁,“把急躁当成效率”,每个病患都希望马上看病,动辄就说自己:“没时间等,要先看。”让第一线医师也充满压力。无论如何,涉及医疗行为,医师还是得看病人,否则万一病人真的有毛病,医师也不知道。

台北荣总副院长李建贤表示,这不只是自律的问题,未看诊就开药就是不行,医师不是不知道,但到底是不是院方故意这么做?必须先查清楚才能下定论。

未看诊开处方 最重罚10万

〔记者魏怡嘉/台北报导〕基隆长庚医师涉嫌未亲自看诊即开药笺给病患,卫生署官员表示,除偏远地区特殊情况及慢性病患行动不便者,医师要亲自为病患看诊,否则违反了医师法,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若因而造成病患病情恶化、甚至死亡,则有业务过失之嫌,还会涉及刑责及民事赔偿的问题。

卫生署官员指出,依医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医师非经亲自诊察,不得施行治疗、开给方剂或交付诊断书”;不过,山地、离岛偏远地区特殊情况者,医师无法亲自为病患看诊,可透过通讯方式为之。

至于代领药部分,卫生署医事处曾发函解释,慢性病患如果因为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诊,可委由他人代为领药,但医师必须依专业判断确信可以掌握病情,且要开相同的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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