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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含苯疑虑重创销售 韩商要求卫署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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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四日电)从韩国进口的维生素C饮料“Vita500”含苯疑虑余波荡漾,尽管检验证实安全无虞并恢复上市贩售,但韩商认为先前下架要求严重伤害商誉,且重创在台湾销售成绩,今天到台湾要求行政院卫生署应在六大报刊登澄清说明,否则不排除提出告诉要求国赔。卫生署则重申,行政处置并无不当。

卫生署在上周接获驻韩外馆通知,指台湾进口的韩国饮料“Vita500”,遭韩国政府检出致癌物质“苯”含量达九点九ppb,接近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限量标准的十 ppb,随即要求业者须在一周内下架、回收产品。

卫生署接着在五月一日公布检验结果,显示送验的三个“Vita500”产品样本,苯含量都在三点七ppb 至四点一ppb的安全范围内,因此同意业者可恢复上架贩售。

不过在相关下架讯息经媒体大篇幅报导后,“Vita500”的销售量遭受重创,代理商万丰生化科技公司董事长詹寿全表示,下架期间损失金额超过新台币一千万元,甚至连中国市场也连带受到波及。

原厂厂商韩国广东制药流通事业部理事李仁在上午到台湾召开记者会,要求卫生署应郑重表示歉意及在一周内在六大报刊登澄清说明,告诉消费者“Vita500”是很安全健康的饮料,否则将提出法律诉讼,针对产品在台湾及国际间的经济、名誉损失提出赔偿请求。

李仁在说,卫生署在未对“Vita500”进行检验、查证前就要求全面下架回收,韩国厂商无法接受,更表示严重的抗议,但四十三年来的信誉和名誉已经被破坏了,也造成实质损失,所以希望卫生署能够有合理明确的处理。

面对厂商的要求卫生署食品卫生处处长萧东铭强调,当初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才会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措施,卫生署随后也立即进行检验,并还给业者清白,行政处置上并无不当。

他说,对于厂商在遭受损失后的诉求与看法,卫生署能够理解,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与知的权利,未来仍将持续秉持资讯公开原则,依照行政程序,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并提供有关资讯,以作为民众选购食品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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