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野: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续

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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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5日讯】前日,笔者曾经写过一篇《众多企业以劳工派遣方式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评论。其中提到了目前国内众多企业,纷纷抢在新法实施前将雇员变更劳动合同规避新法实施后的法律责任的问题。没有想到才过了仅仅两天这个趋势就有加大并难以控制的局面。

12月15日《河南商报》披露,中石化郑州公司也出现在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行列中。11月27日,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旗下的郑州石油总公司,先后发出一份“公告”和一份“通知”。“公告”称:根据集团公司、省公司有关精神和政策,我公司将进行企业改制,原公司注销。现由原公司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组建成立股份制公司,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愿入股者,请到办公室报名,过期不候,望相互转告。“通知”称:公司股份工作人员,按照11月21日会议精神,请职工及时到公司办理有关手续;申请转化劳务工人请于29日下午下班之前到公司写出申请(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四张),月末公司统一办理转化劳务工手续。过期将不再统一办理转化手续。


员工们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作者提供)


该公司的“公告”(作者提供)

这很显然是在规避新法中,关于“工作满10年以上须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因为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这样的员工的辞退将变得更加困难,于是中石化采取了未雨绸缪的办法。目前该企业绝大部分员工还在与企业对峙中。

《劳动合同法》也可以被认为是人力资源方面的“物权法”。为什么中国在拆迁的时候有那么多的“钉子户”?为什么在中国的企业改制过程中有那么多的“钉子工”呢?我想绝对不是中国的刁民多,反而全世界公认中国盛产“顺民”,那又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温顺的良民变成“钉子”呢?

人都是很实际的,尤其是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通民众,他们所关心的就是如何生存,如何生存的更好。这个根本利益只好可以保证,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愿意对抗政府。这些“钉子一族”的产生当然是动了他们生活的根基。就拿这次中石化的事情来说,中石化现在是世界上都能排上名次的大公司,其盈利水平以百亿计算。无论从公司规模和经营业绩上说都是一家非常好的公司,而且加上其垄断经营的背景,在可预期的时间里,它都将是一家不错的公司。根据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所有法制国家,绝大部分的劳动法律中大致都是这样描述的:雇员没有发生重大错误,企业没有出现倒闭、破产的情况下,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很显然,这次事件的双方都没有出现这样“不可抗力”的事情。中石化是在自己完全有能力承担责任的时候,以自己优势的地位强行的终止合同,从而达到逃避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目的。

在文明社会,无论是国有机构还是民间机构,承担责任回报社会都是一种常态也是一种美德。而中国的富翁们在慈善事业上的表现实在乏善可陈,即使是口口声声宣布是全民所有制的中石化也在逃避责任,更不要说指望它去做慈善了。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也提到,现在中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政府就在带头逃避责任,企业“虚心学习”又有什么错呢?中国已经变成了没有责任和逃避责任的社会,所以才会有抛弃妻儿、遗弃婴儿、虐待老人、兄弟反目、同事猜忌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是很可怕的后果,最终受害的是全体中国人,大家将生活在一个毫无安全感毫无善良的国度。而造成这个直接后果的元凶就是中国共产党。一个近60年来一手遮天,连生几个孩子都要管到的共产党,不怪它还能怪谁?

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中国的传统道德和文化被彻底清盘,而西方文明的价值标准又人为的限制不让传播。每天在台上呼风唤雨朝令夕改,一群没有了道德的文人制定着只有自己认为完美的法律,一群没有教养的野蛮人去执行这套前后矛盾的法律体系。这样的国家只能盛产“钉子”,如果这样也能生产海绵的话,中国就可以申报专利了。

相信在元旦前,这场劳务维权风暴还将继续。会有更多的“钉子”被发现,也许国内的朋友看不到我们的声音,不过我还是想跟大家说一下那个老故事。一根筷子很容易折断,一捆筷子就不容易折断。共产党也说过真话,比如“团结就是力量。”愿我们所有受到伤害和即将受到伤害的人们,大家团结起来,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存为了我们自己的权利去发出我们的声音,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改变自己的人生,一味的明哲保身一味的忍让只能让自己更加艰难,让我们一起争取早日结束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生活吧!@(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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