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荆陵 : 中国新年的节—-赎回选票行动进展及述评–公报第288号

赎回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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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二月是中国新年。随着节日的临近,各样的事务也多了起来。

就在我出差刚回来的2月9号,我听说公安机关来人找我。第二天一早,2月10号8点50左右,我们要去一下常去的教会,顺便探望一位住院等待手术的朋友。我和爱人刚出门,看到三四个人在门卫室的窗外和门卫谈话,一辆警车停在门口的马路对面。我们迳直出了门,还没有走出20米,四个着保安制服的人追了上来将我们团团围住,有一位便装人士追上来,拉开自己臂上口袋的拉链,拿出个警官证,这位姓叶的警官问我是否是唐荆陵,要我出示身份证。我说我就是,如果需要证件,可以返回屋里去拿。他并没有坚持,只说要传唤我。我请他出示法律文书,他们给我一个”涉嫌扰乱秩序”的传唤证,传唤我到附近的京溪派出所接受询问。我将手中的书递给我爱人,让她自己先去。就跟他们折回门口马路对面上了他们的车。到了派出所,他们将我带到二楼的一间房子里。已经有三位便装人士等在那里了。简单寒暄后介入正题。他们询问的是赎回选票行动。赎回选票是个公开的公民行动,也是公民选举权利的正当行使,我对大家还需要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来交谈是感到可惜的,但也不意外。早在行动发起之初,我已经预料了这一切。就这样一直谈到中午12点30左右才结束。我匆匆赶往医院探望朋友,路上就接到了同为发起人和义工的德军问候的电话,朋友们对我的关切让我十分感激。我们一直陪朋友到手术结束,手术很成功。

接下来又出了趟差,各处车站都是人山人海。这次时间不好久留,我出去了两天就回来了。匆匆和朋友发了个告假短信和邮件后,我也和爱人回了老家。临近出发的时候,我收到两个朋友的来信,要发表自己的声明。我就先登记下他们来信。

回到老家,过了个轻轻松松的节日,28日一早回到广州,我赶紧查看邮件。这个月大节日,我想也许不会有来信发表声明,打开信箱却发现义工蔡陆军兄发来信件,又增加了7位选民。

270、吴舒敏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吴舒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

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1、王光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王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2、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孙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3、陈楚江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陈楚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4、徐丹龙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徐丹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5、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王

曦,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6、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刘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7、戴小华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戴小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8、王怀生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王怀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5

279、薛鹏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薛鹏,北京市海淀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110108196405146833。决定在该地2007年度的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年2月6日

280、肖春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肖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选民,决定在该地2006/2007年度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15

281、苗军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苗军,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的选民,决定在该地2006/2007年度的基层人大换届选举中,不参加选民登记,不去领取选票,不通过任何方式参加本次投票。—–2007/2/17

282、蔡瑜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选民蔡瑜,未参加2006-2007年度选举。—–2007-2-26

283、王惠民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选民王惠民,未参加2006-2007年度选举。—–2007-2-26

284、吴凤琴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选民吴凤琴,未参加2006-2007年度选举。—–2007-2-26

285、蔡梦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选民蔡梦,未参加2006-2007年度选举。—–2007-2-26

286、蔡空军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选民蔡空军,未参加2006-2007年度选举。—–2007-2-26

287、蔡全军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选民蔡全军,未参加2006-2007年度选举。—–2007-2-26

288、耿瑞杰在2006–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换届选举中的个人声明

河北省石家庄市选民耿瑞杰,未参加2006-2007年度选举。—–2007-2-26

中国公民不合作运动——赎回选票行动

统计表一:参与省市力量对比(同步更新)

省市分布先后—–选民人数—–义工人数

1、北京市——–10———–1

2、天津市———2————

3、广东省——–11———–1

4、甘肃省———2————

5、湖南省——–89————1

6、浙江省——–22————

7、湖北省——–25————1

8、江苏省———5————

9、广西壮族自治区-17———–

10、安徽省———3———–

11、福建省———4———–

12、河南省———7———–

13、上海市——–13———–

14、山东省———9———–1

15、重庆市———7———–

16、四川省——–14———–

17、河北省———9———–1

18、江西省——–22———–1

19、黑龙江省——–2———–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

21、山西省———–3———-1

22、辽宁省———–2———-

23、吉林省———–4———-

24、陕西省———–2———-

25、云南省———–2———-

26、内蒙古自治区—–1———-

27、贵州省———–0———-

27、青海省———–0———-

27、海南省———–0———-

27、西藏自治区——-0———-

27、宁夏回族自治区—0———-

27、香港特别行政区—0———-

27、澳门特别行政区—0———-

台湾因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域管辖范围,故暂时未列入本表。

总计—————-288———8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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