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七十五

每个室友都欠全部的租金

【大纪元10月7日讯】(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问:我的儿子和他的女朋友搬进一所公寓,他们两人都签了租约。他们分手,女孩子搬出去了。现在她不肯付她的那一半房租。我的儿子能够只付他的一半吗?他有权利停止租约搬出去吗? 如果他必须付全部租金,他就住不起这个公寓了。

答:对于你的问题,答案是不行,绝对不行!你在签字的时候就已经背上付款的责任了。除非租约另有说明,否则每一个室友都有责任交满额的租金。怎样分配租金是同居人之间自己的决定。如果有一个人不付,那么另外一个人就欠所有的租金。

女朋友搬出去的事实对租约没有影响。你的儿子要负责租约期内的租金。如果他付的比一半多,他有权利向他的前任女友要求补偿。他可以到小额法庭去控告,拿回她欠的一半。

我建议你儿子和房东商议同时停止租约。如果他同意一次付清款项,比如说一个月的租金,也许房东会同意停止租约,让他搬出去。

问:我最近买了几个盘子凑成一整套,价格是 $90。运费(shipping and handling )是 $30。真是不像话。难道运费没有上限吗?包裹上的邮票还不到$10。

答:首先,运费通常包括比邮寄或运输更多的项目,例如保险、杂费、货物包装入袋的时间等。然而更重要的是, 商号可以对货物或运输索取任何它想要的价格。

就法律而言,这是一件你和商号之间的事,是私人合同。商号有权要求任何价格的运费,你有权拒绝,到别家去购买。在许多情况下是由市场决定,一个商号要的价格比一般市价高许多,很快就会发现它的生意做不下去。但是有些公司会提供比较低廉的货物,却提高运费,希望顾客不会注意。结论是永远先读印的很小的文字。

问:我的信用卡账单上写的是每月的15号到期。这是我寄支票的日期还是支票必须被收到的日期?最近我在账单到期的5天以前寄出支票,到达的日期晚了一天,被罚了 $50元,加上利息。

答:你的信用卡账单上的期限是你的支票必须被收到的日期。信用卡公司知道必须给你一段付账的时间,这是为什么在你的账单到期和你收到账单的日子之间有20天的缓冲期(grace-period)。如果你用支票,不要依赖最后一分钟的邮寄。避免过期罚款和利息,你应该早些寄出去。更好的是和我一样在网上付钱。如果你在网上付钱,你知道你的付款正确到达的时间。

问:我替朋友做保人,签了一张借条。我朋友遇到经济上的困难,无法还债。他最近申请了破产。有人告诉我破产可以撤销所有的债。那么是不是我不用付钱了呢?

答:人家告诉你的是真的,破产确实撤销一个人的债。你的朋友申请破产之后就不用还债了。

但是破产并不影响保人或共同签字人的责任。事实上,人家要求你的朋友要有保人 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预防破产时没有人还债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你还是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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