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10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在2006年承认串谋诈骗等6项罪名的中科环保前执行董事陈达志,昨日在区域法院以控方污点证人的身份,就一宗挪用6千万元公款案出庭作证,控方估计整个聆讯需时约50日。
昨日陈达志在庭上讲述与上市公司中科环保前主席韩明光相识经过,指韩明光向他借了3,500万元,游说他买入一间上市公司,后来改名为中科环保。
陈达志透露,向多名朋友及财务公司借钱购入这间公司,成为中科环保主席及执行董事,但实际负责人仍是韩明光,又指韩明光多次向他作虚假声称,指向内地一间公司购买股权,以及与内地公司合作后可以取回2,000万元等。
上市公司中科环保前主席韩明光,涉嫌联同两间公司高层,串同有“内地演唱会之父”称号的BA叔陈达志,挪用公款6千万港元后,为了隐瞒真相,在公布的公司年报中作出虚假声明,伪称中科在梅洲发展垃圾焚化项目,及免息贷款予内地桂林中科环保电力等。05年9月28日廉署采取“响箭行动”,将被告等人拘捕。案件前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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