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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肝药物给付延长 大幅降低复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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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丽婷台北27日电)健保局扩大B、C肝药物给付,肝胆肠胃科医师今天表示,将B肝药物给付从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不但降低患者复发率,并减少患者因停药而引发肝硬化等后遗症。

基隆长庚医院肝胆肠胃科主任简荣南接受访问时表示,据估计,台湾超过300万名B肝带原者,其中约有4成患者血液中含有大量病毒,面临肝硬化及肝癌威胁。临床上平均B肝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期,约需24到60个月,甚至更久时间。

简荣南表示,原本健保给付药物期限只有18个月,很多患者因付不起后续药费,被迫中断治疗。还没达到停药目标贸然停药,可能造成更严重的肝炎发作、猛爆性肝炎,甚至必须换肝。

简荣南曾收治1名70多岁肝硬化老太太,因病毒活跃,导致黄疸、腹水、凝血功能异常,当她接受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时,病况获得控制,但给付18个月停止后,因经济能力不好而停药,没想到4、5个月后,肝脏又发炎,引发肝衰竭。

简荣南表示,过去研究发现,平均接受16个月用药的B肝患者,停药1年后,有49%复发。而健保延长药物给付后,疗程由18个月延到36个月,若患者在接受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的3年内,达到e抗原转阴,还可再延长1年的健保给付治疗,也就是所谓的巩固疗法,将大幅降低复发率至1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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