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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審通過 環署重掌爐碴再利用管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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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4日電)廢棄爐碴導致戴奧辛鴨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修正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把爐碴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權,由經濟部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回歸環保署。

高雄戴奧辛鴨事件,引發社會質疑爐碴等廢棄物再利用管理過於寬鬆,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下午併案審查「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籍立委鍾紹和、侯彩鳳、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等人與行政院都提案,修正第39條,希望將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權回歸環保署。

黃淑英認為,現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過於寬鬆,常有「假再利用」,真「棄置」,因此提案修法,授權環保署有完全主導權,與經濟部工業局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一起制訂廢棄物再利用規定。

國民黨籍立委侯彩鳳則認為,高雄縣爐碴與潮寮空污事件,都凸顯地方環保機關「有權無責」,每次地方發生環保問題,都由環保署出面善後;且地方環保局有選區壓力,易受人情左右,相較之下,環保署比較中立;將管理權回歸環保署統一管理,才能落實權責相當精神。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何舜琴表示,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修正通過後,爐碴等再利用業者須先申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爐碴管制將比現今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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