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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賞魚用藥爭議 台農委會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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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5日電)對於水族館禁售觀賞魚用藥爭議,農委會今天表示,觀賞魚疾病診療可由動物防疫機關提供協助,並應使用合法藥廠生產藥品,現行規定與先進國家一致。

農委會目前已與水族協會、藥品公會等成立工作小組研議改善措施,儘速協助業者合法藥品的取得與販售,包括核准現有合法魚用藥品擴大使用對象、放寬專營觀賞魚用藥販賣業登記資格、變更部分專供觀賞魚用藥為非處方藥品及製造級區等,一旦相關法規修正後,即可簡化實施。

蘋果日報今天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禁止水族館販售觀賞魚用藥,造成民眾蓄養的魚死亡,農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回應,觀賞魚生病應請專業獸醫診治,才能保障魚的健康安全,世界各國都採取與台灣同樣的措施。

對於民眾質疑農委會禁止水族館銷售觀賞魚用藥,農委會說,專供預防治療動物疾病的藥品,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必須是合法藥廠生產,且經過檢驗登記才能上市,否則即是偽禁動物用藥品,而且販賣觀賞魚動物用藥品也必須經過許可,否則即為違法販售。

不過,農委會表示,目前市面上合法觀賞魚專用藥品較少,且觀賞魚用品主要販賣通路為水族館,沒有藥師及獸醫駐店,無法依現行規定登記為販賣業。

農委會強調,目前有台大、中興、嘉大、屏科大等4 個魚病防治中心、各縣市21個動物防疫機關、水產養殖區8位水產獸醫師及4個魚病檢驗站等,均可提供專業魚病診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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