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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賣機票 觀光局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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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9日電)立榮航空與超商結盟,9月27日起在超商店面的資訊平台可買到立榮國內線機票,旅行業者反彈。觀光局今天作出法律見解,認為超商賣機票違法,已將見解呈送交通部。

代賣立榮機票的超商表示,「我們不會做違法的事」,若交通部裁示賣機票違法,會再與立榮航空討論合作事宜。

立榮航空說,自9月27日開賣以來,平均每天可賣出150到200張機票,絕大多數是離島航線,顯見離島有市場需求。被問到若交通部最後裁示超商賣票違法,會如何因應?立榮航空表示,「等收到交通部公文再說」。

立榮航空與超商業者合作賣國內線機票,旅行業者抨擊交通部帶頭違法。觀光局經過1個多月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立榮航空及超商代表多次開會討論後,認定在現行法令未修改前,超商代售機票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相關規定。

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明確規定旅行業營業範圍,第1項就是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同條文還明定「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但代售日常生活所需陸上運輸事業客票行為被排除規範。

觀光局表示,雖然立榮航空表示僅是想利用超商通路增加民眾購票便利性,但現行法令規範明確,除非法令修改,超商賣機票應該已經違法。

觀光局說,「代收、轉付」是旅行業主要業務,手續費、服務費是主要收入來源,超商賣立榮機票再從中收取手續費,已侵犯旅行業特許經營項目,也多次請立榮公司提出改善方案,但都不可行,因此認定違法。

觀光局日前已將該法律見解送交通部,但因事涉其他局處看法,須等到交通部裁示後,才會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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