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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租房違法興起 台觀光局:規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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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旅遊新興產業「日租屋」(日租套房)無法適用、無人能管,搶食旅館業大餅,旅館業者憤憤不平。交通部觀光局主任楊永盛表示,日租套房為一種投機且違規經營,如業者願意整合申請旅館業,觀光局願意輔導,至於特別制定管理辦法規範日租業,没有法源的空間,包括消防法都很難認定。

順應網路的驅勢、台灣觀光業的發展,繼民宿後,台灣都會區的「日租屋」如雨後春筍般迅速發展,許多年青人以較少的成本業或租或買套房出租旅客,另類營業。

但這樣的形式在大廈公寓間各自成立,各自經營,成了住戶憂慮的安全死角,立委邱議瑩9日在立法院召開「日租屋」公聽會,邀請日租屋、旅館業者、交通部觀光局、台北市消防局及台北高雄兩大日租屋都會區的觀光局,試圖為日租屋尋求管理及解套方案。
旅館業:無照斷水斷電

台北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徐銀樹表示,旅館經營不易,相關的檢查都有規範,以往無照旅館就是斷水斷電,台北大同區500家被取締300家,但現在日租屋卻可規避安檢。牽涉到住客住宿安全問題,他說,甚至蒙藏委員會都會找上門,為確保他們招待的來賓的安全及住的品質。

據了解台北車站前的京站有6棟內有各式各樣的日租屋,業者已同意整合申請旅館。而高雄有2家日租屋被取締各罰緩9萬,楊永盛表示,無照營業罰緩為9萬到45萬不等。

民宿:立法規範

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及產業轉型後,農業受到很大考驗,而鼓勵農民開展在地文化民宿經營,觀光局也訂定法規規範,台東民宿業者表示,現今的日租屋變成無法可管的怪獸,立法才能使旅館、民宿、日租屋的立足點相同,他樂見同業競爭。

日租屋:市場的需求

高雄市日租產業自救會會長徐偉黎則表示,他們都是正派經營,也繳稅,日租套房業者想加入旅館公會,但是受限法令。
 
日租產業自助會公關曾小姐說,庶民經濟、背包客等客製化的日租屋的趨勢是市場的需求,促進台灣觀光產業,可以專法管理,與旅館業和平共存,化解衝突。

在高雄,日租屋可以用「不動產租賃」申請營照,但內政部地政司表示,月租房可用「不動產租賃」制度規範,但日租、週租就應由觀光局自行研擬。

楊永盛表示,不守法的違規樣態,依現行法規就是違反旅館業管理規則,業者不能先違規,再要求立法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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