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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工廠留污染 南縣環局限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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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縣24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調查發現,台南縣有2處廢棄工廠的土壤或地下水超過污染管制標準,台南縣環保局今天啟動緊急應變措施,並將前往場址附近擴大採樣。

台南縣環保局長江世民表示,行政院環保署辦理98年度針對全國鋼鐵廠、電鍍廠、染顏料廠、皮革廠、木材防腐廠及電子廠等50家具潛在污染性廢棄工廠進行調查,結果共有28處土壤或地下水遭到污染。台南縣2處分別位於安定鄉、學甲鎮的廢棄工廠名列其中。

江世民表示,安定鄉敬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場址內地下水中三氯乙烯濃度高達每公升2.7毫克,超過地下水管制標準的每公升0.05毫克54倍。該場址廠房及設施均已拆除,目前為閒置空地,周圍有住宅、農地與工廠,並無種植食用作物。

他說,因考量附近居民可能抽取地下水使用,環保局已請周圍100公尺內的4口民井暫緩使用,近日將前往採樣查證,待檢驗結果出爐後,再決定後續動作。

江世民表示,位於學甲鎮的隆慶金屬加工廠,土壤中鉻含量為每公斤307毫克(管制標準為每公斤250毫克);鋅含量為每公斤2530毫克(管制標準為每公斤2000毫克,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該場址廠房存在、設施部份拆除,場址周圍為住宅及道路,土壤污染不易移動,無污染擴散之虞,環保局將加強監控。

他說,台南縣環保局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將2處廢棄工廠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要求污染行為人限期提出調查評估計畫及整治計畫;若未提出,將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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