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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法案換產創? 民進黨:勿移花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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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31日電)民進黨今天說明對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的立場,要求先釐清財團與中小企業誰得利,並強調6大法案不是產創條例的交換法案,而是朝野協商的重要法案,請國民黨勿移花接木。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民進黨對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的立場。他表示,產創條例內容究竟對大財團或對中小型企業有利,必須先釐清,這才是產創條例的價值與意義。

他也澄清說,民進黨所提的要求立院成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監督小組等6大法案,不是產創條例的交換法案,而是納入朝野協商的重要法案,請國民黨不要移花接木、指鹿為馬。

蔡其昌說明民進黨的產創條例草案修正版本與國民黨版本不同之處,他表示,首先,民進黨主張增訂產業扶助專章,台灣面對全球化的競爭與馬政府執意簽定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所帶來的衝擊,對於台灣中小企業,政府應花更多心思與力量,協助中小企業產業升級。

他說,其次,民進黨主張產創條例草案包括研究發展、營運總部海外所得、物流中心等優惠條文應刪除,特別是「研發抵稅」部分,從過去統計資料顯示,中小企業所能得利的比例低,連5%都不到,因此,若將稅務抵減條文刪除後,稅務抵減剩餘的經費可用來調降營所稅,營所稅將可從現行20%降到17.5%。

他表示,營所稅降為17.5%後,台灣企業與鄰近國家如新加坡、香港相比,較具競爭的條件,調降營所稅是雨露均霑政策,大小企業都可得利,而不是國民黨版只有大型企業得利,這不符公平原則。

蔡其昌指出,再者,民進黨質疑產業園區設立的規定就是炒地皮條款,空白授權給行政部門,甚至連私人企業也可當申請開發的主體,只會助長地價的飛漲、財團炒地皮現象充斥,產業園區的設立不應在產創條例中給予這麼多的空白授權,應更嚴謹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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