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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除外 繳綜所稅免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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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報導】-綜所稅申報專題之9(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6日電)申報綜合所得稅,今年除信用卡繳稅由各銀行決定是否收手續費,其他繳費方式,例如利用便利商店及晶片金融卡繳稅,手續費都由政府負擔,民眾可省下新台幣6或10元手續費。

今年綜所稅繳納期間雖然由5月1日到31日止,但納稅義務人到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繳納截止時間是到繳納期限屆滿後 2日24時前,也就是 6月 2日深夜12時前都可以繳稅,不會加徵滯納金。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繳納綜合所得稅管道主要有6種,包括親赴銀行臨櫃以現金或支票繳稅、自動櫃員機(ATM)繳稅、以繳稅取款委託書及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約定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晶片金融卡繳稅,或2萬元以下稅款至便利商店繳納等方式。

以往納稅人採用晶片金融卡或至便利商店繳稅,須自行負擔手續費(10元或6元),今年繳納綜所稅可以免除手續費。

至於信用卡繳稅部分,台北市國稅局指出,信用卡繳稅因具有遞延付款功能,且由發卡銀行先代墊稅款給國稅局,銀行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會斟酌是否向持卡人收取手續費及自行決定費率高低,因此這部分仍維持由納稅人負擔手續費。

國稅局呼籲,民眾逾繳納期限繳納稅款,僅能採親赴銀行臨櫃繳稅,不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繳稅,請納稅義務人依限期繳納稅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或洽所轄分局、稽徵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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