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籲民眾抓流浪犬 農委會:長期不妥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6日電)媒體報導澎湖縣鼓勵民眾捕捉流浪犬貓,並依重量計價給補助費,引發爭議。農委會畜牧處長許桂森表示,於法民眾本來就可以捕捉流浪犬,但若長期為之恐不妥,會與縣府溝通。

媒體報導,澎湖縣為鼓勵民眾捕捉流浪貓狗,用秤重方式給獎金,例如5公斤以上大狗新台幣400元、5公斤以下小狗200元、小貓每隻100元,希望民眾主動配合捕捉,並宣導不餵養、適時捕捉,可讓危害減到最低。

對此報導,許桂森說,鼓勵民眾抓流浪動物,不是第一次,民國92年台南發生過老婦被流浪犬嚇死事件,台南縣府也鼓勵民眾協助捕捉流浪犬。

他指出,於法,民眾是可以捕捉流浪犬、貓送收容中心,捕捉流浪犬貓的權責也在地方縣市政府手上;澎湖縣曾反應當地流浪犬已野生一、兩代,為野犬,有攻擊性,地方又大,捕捉不易,加上對發展觀光不利,可能有此種種考量,才會鼓勵民眾捕捉。

他強調,農委會須尊重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權責,且地方也有議會,當地議會應該表示意見與看法;但若長期這麼做,恐怕不妥,因為有損國家名譽,同時也應考量抓狗民眾若發生意外,政府也有責任等狀況發生。

他重申,農委會會與澎湖縣溝通,呼籲地方議會表達意見,並請縣府多做考量。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