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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賣酒給未成年 穿校服照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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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未滿十八歲不能買酒,但台北市議員林奕華昨天踢爆,PUB、酒店侵入北市住宅區,違法違規營業賣酒,連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的學生都照賣不誤,市府根本沒在管。

入侵住宅區 北市府沒在管

林奕華指出,第三種住宅區飲食業、餐飲業不能販售酒類,但市區大街小巷越來越多打著咖啡館、餐館之名的店家賣起酒來,菜單裡酒類比率高過菜餚。更誇張的是,她錄影蒐證發現,未滿十八歲、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的消費者上門,「店家連詢問年齡都沒有」。

台北市長郝龍斌答詢表示,要求都市發展局、商業管理處等,專案稽查並開罰違規違法業者,一個月內提出查察報告,也將加強宣導有賣酒的場所,在年輕人來買酒時,要求出示身分證件證明有消費酒類的資格。

社會局長師豫玲說,業者若賣酒給未成年人,將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五十五條,開罰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表示,經商業管理處認定,業者營業性質不符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涉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將被罰款六至三十萬元。

林奕華要求,除已知新生南路三段、羅斯福路三段、溫州街、雲和街一帶的住宅區在內,有很多違規違法的業者,市府亦應全面清查並開罰。

林奕華抨擊,各單位互踢皮球,有業者網站公然促銷酒品,違法事證明確,卻還要研究怎麼處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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