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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腳入獄無腳出 北監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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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孟奎、林長順台北9日電)民進黨立委潘孟安今天指出,台北監獄未給有糖尿病史受刑人必要的醫療照護,讓只剩單腳的受刑人被迫截肢;但法務部表示,是受刑人拒絕住院治療,才造成截肢後果。

潘孟安與台北市議員陳建銘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揭發監獄人權問題。陳情人陳先生在記者會中痛訴他「單腳入監,未及1個月,無腳出獄」,身心嚴重受創,要求法務部對此提出說明及合理交代。

陳建銘指出,陳先生因酒駕受公共危險罪判刑6個月,他因經濟不佳,無法易科罰金,5月14日入監服刑;入獄前因糖尿病症狀已截去左腳,入獄後因身體不適多次要求獄方給予藥物治療,獄方卻只開抗生素等止痛藥物。

陳建銘表示,兩週後因陳先生病情惡化,獄方才將陳先生送到署立桃園醫院急診就醫,醫院認定病情嚴重建議住院,卻遭獄方拒絕,僅於3天後再度送他回醫院檢查;拖延到6月9日病情再度惡化,急診送桃園署立醫院前,獄方甚至在病腳強制扣上腳鐐。

陳先生不滿地表示,病腳已腫脹如象腿,更何況若真脫逃,獄警會追不上獨腳、重病的受刑人嗎?他認為台北監獄對他形同虐待,導致他必須截肢失去唯一的一條腿。潘孟安及陳建銘同聲要求,法務部應對此個案提出具體說明,不排除協助當事人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提出國賠請求。

法務部指出,受刑人陳先生在5月14日入監,因患有糖尿病左腳截肢,當天經醫師看診診斷有「右腳蜂窩性組織炎」而給予抗生素藥物治療。

法務部表示,陳先生於5月28日到北監醫務中心看診,經醫師指示戒送到署立桃園醫院治療,醫院診斷為「右下肢糖尿病足併血管阻塞及小趾壞疽」,有住院治療必要,但陳先生堅決表示「拒絕住院」,並於北監戒送外醫診療紀錄簿中親筆簽名並蓋指紋「拒絕住院」。

法務部說,陳先生後來在監持續門診並定期傷口處理,6月7日及9日再分別戒送署立桃園醫院,桃園醫院醫師均建議住院手術截肢治療。陳先生於6月10日繳交罰金後出監。

至於立委指摘北監對就醫受刑人強制上手銬腳鐐;法務部指出,北監依監獄行刑法第22條及收容人戒護外醫流程的相關規定辦理,絕無虐待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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