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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留恐嚇信 警採指紋逮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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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縣7日電)1名陳姓女子租屋處遭人入侵,不但失竊了1 台筆記型電腦,電腦桌上還留1 封恐嚇信及1顆子彈,勒索新台幣7萬元,警方採集信上指紋,送刑事局比對後逮到馬姓嫌疑人。

台中縣烏日警分局犁份派出所今天指出,8 月底接獲陳姓女子報案指稱,租屋處遭到入侵,不但失竊了筆電,竊賊還留下貼有子彈的恐嚇信,讓被害人心生畏懼。

警方說,由於嫌疑人要脅被害人交付7 萬元,否則要將裸照張貼上網,被害人擔心被不肖人士裝設針孔攝影機,於是報警,警方受理報案到達現場後,經通報鑑識人員偵測,並未發現被安裝偷拍針孔攝影機。

警方說,查訪附近居民,發現當天同棟公寓有1 名馬姓房客攜帶黑色筆記型電腦背包匆忙下樓外出,被害人於是依恐嚇信內容與嫌疑人相約交付贖款,但未發現嫌疑人行蹤。

警方將恐嚇信上所採集的指紋,送交刑事局比對,確認為馬嫌後,嫌疑人才坦承犯行。

警方表示,馬姓男子在偵訊時供稱因缺錢繳交前案罰金,才鋌而走險。警方今天將全案依竊盜、恐嚇取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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