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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爆炸事件調查 及相關人員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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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 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在22日晚間發生4死38傷之爆炸事故,時至今日正滿一週,新北市政府目前除進行各項災後復原及救助外,並於今天2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事故調查結果。

消防局表示:案經檢調人員積極偵辦,今相關事證蒐集告一段落,謹就相關調查提出說明。事故爆炸處所係「新興堂香鋪」(五股區凌雲路一段16號)旁疏洪北路盧姓司機駕駛之大貨車(車號JQ-793)車廂。另爆炸原因研判係因爆竹煙火裝卸作業不慎引燃爆炸。該批爆竹煙火貨源,採「萬達煙火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鄭姓協理與陳姓警衛、黃姓會計及潘姓廠務等證詞,得知係從桃園縣觀音鄉該公司流出。推斷為「新興堂香鋪」負責人陳邱隆與「泰豐貨運行」司機盧錦熹受鄭姓協理委託違法運送專業煙火,復因搬運不慎致釀成鉅災,造成重大傷亡與損失。

消防局表示:對於本次重大事故發生之責任歸屬,經查消防分隊雖皆依規定列冊訪視宣導取締爆竹煙火,雖無行政上執行之疏失,惟對於「新興堂香鋪」負責人從事相關違法情事,確有情資掌握不全、督導不週的責任。為此,消防局局長黃德清針對爆竹煙火流入造成重大意外,已向市長自請處分。本次重大爆炸事件市長認為消防局確有情資掌握不足、督導不週的全部責任。除向市民表示道歉外並指示本案相關違失人員予以處分,處分原則應秉持「獎從下起 懲由上先」之方式處理,裁示處分額度消防局局長申誡2次,危險物品管理科科長陳志瑋業務督導不週予申誡2次;轄區第二大隊大隊長林文山因勤務督導不週調整職務、五泰林中隊中隊長涂俊祥勤務督導不週調地服務。另一方面,市長對這次該局參與救災救護、災後復原重建之同仁及各局處人員秉持同理心不分畫夜作業之辛勞表示嘉勉,亦對警察同仁之積極調查破案表示肯定,針對相關出力人員給予敘獎。

消防局指出:未來市府對於轄內有易生重大危害者,如具爆炸性、毒性氣體使用、逃生不易等相關場所,將就其場所管理不斷執行安全檢查,並提報市府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列管專案聯合稽查。而針對有關法令不足之處,將建請中央單位修法或增訂本市相關自治條例落實執行,以建構一個「安全無災」的城市為努力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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