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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食流浪犬貓 高市罰3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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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7日電)餵食流浪動物的民眾要特別注意。高雄市政府通過「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送交市議會審議,在三讀通過後即可施行,凡任意餵養者,將依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罰鍰。

高雄市政會議今天通過「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只要經市議會三讀通過,最快年底前上路實施。

為遏止動物受虐案件發生,高雄市政府制訂「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凡違反餵食流浪動物、寵物飼養及寵物業設置等規定,將會被依法裁處3000元以上到10萬元的罰緩。

市府農業局長蔡復進表示,高雄是友善動物的城市,動物保護處今年陸續召開跨局處會議,並邀專家學者舉辦公聽會,制訂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彌補動物保護法的不足。

「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共有17條,包括警察局應設置動物保護案件處理窗口,受理民眾報案、檢舉事件;犬貓出生4個月內應向主管機關或委託機構辦理寵物登記及晶片植入等。

草案還規定公寓大廈2樓以上不得經營寵物繁殖、買賣及寄養,餵食流浪動物不得影響居民生活安全或妨礙環境衛生等。

高雄市政府也計劃建立動物保護檢舉獎勵制度並保護檢舉人身分資料,農業局強調就是要盡力朝友善動物的目標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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