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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食品年貨 衛署籲注意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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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5日電)新年將至,民眾忙著大掃除外,還需採辦年貨,許多散裝年貨一堆堆陳列在消費者面前。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提醒民眾,採買散裝食品要注意標示品名及原產地等項目。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簡希文今天表示,食品標示項目會因為包裝型態不同而不同,依包裝型態,可分為完整包裝類(經拆封後無法恢復原狀者)及散裝類(無完整包裝者)。

簡希文表示,據衛生署有關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陳列販售場所所陳列與販售的散裝食品,除現場烹飪即食熟食及現場烘焙產品外,都要標示「品名」及「原產地或國」等項目。

簡希文表示,若購買的是完整包裝的年貨食品,也要注意外包裝上是否有標示品名、內容物的名稱、重量、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營養標示等資訊。

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各縣市衛生局,加強稽查年貨的相關標示,才能讓民眾能安心選購年貨。同時也提醒民眾,過年難免吃吃喝喝,應注意均衡飲食,與體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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