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藍版核四公投 正反理由並列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7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公布核能四廠公民投票主文「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理由書列支持、反對核四理由。

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宣布,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檢驗。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核四廠所在選區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慶華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公布核四公投案主文與理由書建議。

公投理由書載明,核四廠預算從民國83年通過至今充滿爭議,加上日本福島核災引發核能安全省思,立法院鑑於民眾高度關注核四議題,且代議制度不足化解爭議,決定訴諸民意。

理由書指出,國內反對核四廠包括核能不是最安全的發電方式;核四廠不斷追加預算加上核廢料存放處所難尋,未必是最廉價的發電方式;核四廠施工與發包問題重重,民眾對政府監督把關機制缺乏信任;台灣地震、風災多,一旦發生輻射外洩難疏散;台灣不是一定需要核電而無其他替代發電方案。

至於國內支持核四理由,核電是目前較經濟、無二氧化碳排放的發電方式;達成非核家園需要時間,只有核能才能在過渡期提供穩定電力;核四停建可能造成電價飆漲與限電;電價上漲可能導致國民生產毛額下降、產業外移、失業率上升;核四若不運轉,老舊的核一、核二及核三廠無法如期除役,可能有更大核安風險。

理由書指出,透過公投讓核電各種資訊充分呈現,讓社會正反意見辯論,讓民眾理解問題、資訊完整情況下充分思考,共同做出決定,並一起承擔後果。

公投法規定,立法院對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認為有進行公投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投;公投過關須經「雙門檻」,包括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