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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檢陳玉珍涉貪 遭求處最嚴厲刑

陳玉珍收賄近7年 總金額高達2325萬元 為歷來司法官涉貪之最 特偵組認已破壞司法公信力 建請法院從重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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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前檢察官陳玉珍包庇賭博案偵結,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依貪汙、行賄、洗錢等罪,於8日婦女節向法院提出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最嚴厲之刑、褫奪公權終身,希望能有效懲罰並矯正其行為。另檢舉人(電玩業者)施永華及洗錢共犯郭學廉也一併送處。

陳玉珍貪瀆收賄長達近7年,橫跨一、二審,收賄81次,總金額高達2,325萬元,為歷年來司法官貪瀆案件最高金額。特偵組表示,她不僅嚴重傷害檢察機關聲譽,已破壞整體司法的公信力,案情特殊重大。

特偵組指出,施永華在民國88年9月間成立電玩店,並向陳玉珍請求給予包庇援助,承諾願按月給付賄賂,雙方達成期約。施從88年12月起,每月給付現金賄款25萬元,陳玉珍則以不予告發,並依「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定,手中至少保留1件施永華的人頭「陳俊雄」的賭博案件,得以獨攬取得施男後續19件賭博案。

施永華在開設第二家電玩店後,也按月支付10萬元賄款給陳玉珍,陳玉珍前後包庇賭博6年8個月,直到施永華結束電玩事業才停止支付賄款。檢方表示,施永華會在新北巿板橋區、台北巿汀洲路或重慶南路等處與陳玉珍踫頭,陳玉珍「車上交款、拿錢就閃」。

特偵組說,陳玉珍後來調升高檢署檢察官,竟藉由上級督導身分,對板檢偵辦電玩案的檢察官進行關說、施壓,導致施永華堅信陳玉珍升職後更有能力包庇。

特偵組表示,施永華在85年間透過台北縣(現改制為新北巿)蘆洲警分局毛姓分局長介紹認識陳玉珍,施、陳雙方家庭經進一步來往後,雙方家庭關係大有進展。

陳玉珍掌控分案權 隱瞞近6年8個月

陳玉珍利用控流分案瞞天過海,案件在其掌控下被掩蓋近7年,直到新北市一名婦人因老公長期沉溺於賭博電玩,向新北地檢署指控遺棄罪,才讓辦檢查官誤打誤撞,有機會接觸到「賭博電玩案件」,鍥而不捨才發現陳玉珍的惡行。◇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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