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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噪音振動敏感點 擬減監測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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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7日電)環署今審查高鐵營運噪音及振動、邊坡穩定與地層下陷變更案,雖環署反對縮減噪音監測處,環委游繁結仍建議通過送大會審查。

台灣高鐵全長345公里,沿途經11個縣市77個鄉鎮市區,環評書要求其邊坡及地層沉陷監測位置有12處,範圍涵蓋桃竹苗台中和彰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上午召開「高鐵營運階段環境監測噪音及振動、邊坡穩定與地層沉陷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審查會議。

高鐵這次申請變更內容,在噪音敏感監測點部分,計畫由原先尖山腳45處敏感地區背景噪音監測,從104年第2季起變更減少至龍樹坑等17處敏感地區背景噪音位準監測。

高鐵認為,以整體監測結果,歷季監測數據未達警戒值也無異常情形,且監測值遠低於日本新幹線標準70dB,因此計畫讓噪音監測點減少至17處。至於振動敏感點因穩定且變化不大無再監測必要,也申請改為「不監測」。

對此環保署噪音管制處則持反對立場,其代表會中發言,「高鐵未必會承認最大音量對環境的影響,但事實上最大音量對環境影響是存在的,」環境監測就是要處理噪音增量來提出減輕對策,但高鐵若以小時均能音量來評估敏感點,從主管機關立場來看,這些數據難以說服,高鐵不應減少噪音敏感監測點。

至於邊坡穩定與地層沉陷監測部分,高鐵自主監測有4處屬B級(邊坡疑似不穩定對營運安全可能造成影響),118處為C級(邊坡疑似不穩定,對營運安全不造成影響),高鐵也有意調整邊坡穩定與地層沿線監測,從每季一次,變更減少到每年7月至9月颱風暴雨旺季辦理一次。

專案小組主席游繁結認為,高鐵靠自主管理已可達相關監測標準,主張小組通過此案,要求高鐵在最大噪音減輕對策及觀測點評估有爭議部分,向環署空保處提出具體書面報告說明後,仍將此案送交環評大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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