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悉尼兩屍四命車禍案 肇事男被判10年監禁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20年1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週四(11月5日),悉尼一名無駕照且醉酒駕車、導致慘烈致命車禍的肇事司機被法庭判處至少10年監禁。該車禍造成兩死一重傷,其中一名死者是懷有雙胞胎的晚期孕婦。

2018年9月28日晚間,現年31歲的莫納努(Richard Moananu )在一間酒館喝了一整天的酒,然後他駕車在果園山(Orchard Hills)的北方路 (Northern Road)上行駛,行駛途中他撞上了公路中線的障礙物,車子升空與迎面駛來的一輛日產騏達(Nissan Tiida)車相撞。

當時他正以約112公里的時速在限速每小時60公里的路上飛馳。

目擊者表示,他們看到莫納努駕車極不穩定,而且車速很快,在車流中穿梭。一名目擊者形容他「以荒謬的速度行駛,速度快得驚人,他在飛」。

該場車禍造成日產車後座乘客23歲的越裔女子凱瑟琳‧戈登(Katherine Gordon)當場死亡,而她是一位懷有一對雙胞胎,將要臨盆的孕婦;駕駛日產車的是學車司機也當成死亡,她是凱瑟琳17歲的妹妹。坐在前排乘客座位的是凱瑟琳的丈夫布朗科‧黃(Bronko Hoang),他頭部受傷,陷入昏迷。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在週四的法庭判決中,新州地方法院法官巴斯科姆(Mark Buscombe)表示,失去兩名年輕女性和兩個未出生的男孩,對戈登家和黃家所造成的破壞性影響是無法彌補的。

「他們所遭受的情感痛苦和損失是嚴重的,而且還在繼續。他們的生活已經被永遠地改變了,」法官巴斯科姆說。

莫納努對他的兩項過失殺人罪和一項嚴重危險駕駛造成他人嚴重身體傷害的指控表示認罪。

巴斯科姆說,在車禍時同樣受了傷的莫納努當時的血液酒精含量為0.204,血液中還含有大麻,而且當時沒有駕照。

他說,莫納努當天的行為是 「可恥的」、「不負責任的」,「他將不得不用其餘生為他的所作所為來承擔後果的嚴重性,他的行為已經摧毀了許多人的生命。」

事故發生後的第二天,當警察告訴莫納努他的所作所為時,他情緒崩潰,開始抽泣。他對警察說,「告訴(受害者)家人,我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抱歉。」

法官巴斯科姆說,他對莫納努的真正悔意感到滿意,但需要向社會傳遞一個信息,即做出「這種可恥和令人震驚的行為」的人將會被嚴判。

受害者布朗科‧黃在法庭上原諒了莫納努。

莫納努將服刑至2028年9月才會有資格獲得假釋。

責任編輯:岳明

了解更多澳洲即時要聞及生活資訊,請點擊 dajiyuan.com.au
(本文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網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