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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媒體協議法草案出爐 臉書仍威脅禁新聞分享

澳洲政府已將媒體協議法草案提交給議會、並期望儘早在該法律澳洲實施。但社交媒體巨頭仍在考慮阻止澳洲用戶在其平台上分享新聞。 (BRENDAN SMIALOWSKI,KIMIHIRO HOSHINO/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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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肖捷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在澳洲政府將媒體協議法草案提交給議會,並期望儘早在澳洲實施該法律之時,臉書(Facebook)仍在考慮阻止澳洲用戶在其平台上分享新聞。

儘管澳洲政府對這些社交媒體巨頭做出了重大讓步,但臉書並沒有改變其在新聞媒體談判準則上的立場,並繼續威脅對其平台上的用戶加以限制。

今年7月,澳洲政府宣布將出台首個媒體業行為規範,要求谷歌和臉書等社交媒體平台必須向澳洲媒體機構支付原創新聞費用。如果雙方無法就費用達成一致協議,將採取仲裁的方法決定最終數字。

政府已於週三(12月9日)將該法案提交給議會。

政府在法案中就臉書和谷歌(Google)如何向澳洲當地媒體公司支付使用其內容的費用作了規範。《澳洲人報》了解到,如果法案獲得通過,臉書將不再允許澳洲出版商和用戶在臉書平台上分享新聞。

臉書公司澳洲總裁伊斯頓(Will Easton)週三說:「我們正在審查澳洲政府提出的立法草案,」「我們將繼續參與即將到來的議會程序,目標是建立一個可行的框架,以支持澳洲的新聞生態系統。」

臉書一直在積極遊說,試圖削弱該法案。伊斯頓此前說,這項擬議中的法律「影響範圍空前」,並表示,該法律試圖規範(臉書和谷歌)兩家科技公司與新聞出版商開展業務的方方面面。

按照法案,如果臉書和谷歌拒絕與澳洲媒體機構進行真誠的談判,將被處以1,000萬澳元的罰款,或被收取其澳洲年營業額的10%。這兩家公司還需要提前14天通知澳洲媒體公司任何會影響新聞出版商的規則程序的變化。

谷歌此前曾批評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制定的最初提案,但尚未對該法案做出正式回應。

工黨影子通信部長羅蘭德(Michelle Rowland)週三說,她對該提案的擬定時間拖了如此之久感到失望,「雖然工黨今天歡迎政府將該法案提交給議會,但事實證明政府一再表示將於今年實施該計劃的承諾是不真實的。」

工黨還在研究該法案的細節。大多數中立參議員尚未表態是否會支持該法案。

即將離任的美國駐澳洲大使卡爾瓦豪斯(Arthur Culvahouse)週三對澳洲人報表示,這一擬議中的法律是「該程序應該發揮作用」的一個例子。

責任編輯: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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