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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環境法新規本月生效 放飛氣球或被罰款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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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趙雅勤墨爾本編譯報導)據《時代報》報導,維州一項環境法新規本月生效,這意味著在戶外放飛氣球是非法行為。

該法規的制定主要是因為氣球對許多海洋環境裡的野生動物,尤其對海鳥和海龜來說是一種危險的污染物。向環境中施放氣球將被歸類為亂扔垃圾,環保局有權對違規個人處以991澳元罰款,針對公司的罰款額為4956澳元;而對於大量施放氣球或被告上法庭的違規者,針對個人和公司的罰款則可能分別高達16,522澳元和82,610澳元。

據報,動物誤食氣球或其配件後有被纏住、嚴重受傷或致死風險,漂浮在水中的氣球看起來像魷魚或水母,海洋哺乳動物、海鳥和海龜經常將它們誤作食物。

環保局建議人們避免在戶外使用氣球,必須要用的話一定要確保拴緊。可代替放飛氣球的慶祝方式包括吹泡泡、使用彩旗或紙制裝飾品,以及植樹等。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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