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 法務部:重罰嚴懲詐欺集團

人氣: 40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23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近期發生詐騙集團囚禁、凌虐受騙民眾等案件頻傳,引起社會震驚。為強化打擊詐欺犯罪的力道及遏阻詐欺集團橫行,法務部23日表示,行政院本日在院會討論通過《刑法》第302條之1、第303條及第339條之4修正草案,以「擴大處罰」、「加重刑責」為修法重心,展現政府嚴懲詐騙犯罪、打擊詐欺集團以守護民眾安全的堅定決心。

法務部表示,重點有三。一、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增訂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的加重處罰事由,包括三人以上共同犯本罪、攜帶兇器犯本罪、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本罪、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7日以上等情形,另為獨立處罰規定,提高刑度,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

二、增訂加重結果犯,犯本罪而有前揭加重處罰事由,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害之加重結果犯,加重刑責。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增訂加重詐欺類型,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深偽影像或聲音)而犯詐欺罪者,增訂為加重處罰事由,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責任編輯:鄭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