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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振明辭去種族關係專員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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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欣熙編譯報導)據RNZ6月16日報導,廖振明(Meng Foon)已於週五辭去新西蘭種族關係專員一職,原因是未能披露利益衝突。

首席人權專員保羅·亨特(Paul Hunt)於上個月致函政府,概述了這個未公開的衝突。

廖振明在此任期內一直擔任一家接受政府付款公司的董事,其中包括逾200萬紐元的住宿費,包括緊急住房。

副司法部長黛博拉·羅素(Deborah Russell)表示,一直在考慮這個問題,初步認為情況嚴重到足以將他免職,但在作出決定之前,廖振明已經辭職,如果程序已經完成,很可能會確定他的行為構成了對《皇家實體法》的嚴重違反,將採取下一步措施,建議總督將他免職。

她還說,所有被任命擔任公職的人都必須遵守其法定職責,這一點至關重要。廖振明有多次機會適當地申報這些利益,但沒有這樣做。

廖振明在給Checkpoint的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堅決否認,在2019年7月被任命為種族關係專員之前,沒有向人權委員會和司法部,申報自己作為緊急住房提供者的利益衝突。他說他辭職是因為他的公司是一家緊急住房供應商,而且他曾進行過政治捐款。

他表示,告訴總理將於6月18日辭職,然後在本週日寫了一封信,正式通知羅素部長,但消息是我震驚。

廖振明表示,從2018年到2023年的五年間,他接收的款項共計約230萬紐元。

然而,他表示,對委員會是透明的,他的會計師在首席專員詢問時披露了這筆款項,盡管沒有申報財務數字的政策。

他說:在住房調查委員會(人權委員會對緊急住房的調查)的會議上,他沒有宣布一個被認為有利益衝突的事情,因為他認為他不需要這樣做。他承認自己犯了一個錯誤。

在一份聲明中,人權專員亨特表示,廖振明是一個「受人愛戴的人」,但犯了一個「不幸的錯誤」。他說,除了其員工和利益相關者外,委員會最大的資產就是獨立於政府—-其公正性、政黨中立性。廖的辭職是保護這種獨立性的重要且勇敢的行動。

責任編輯: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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