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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要求教育局修正高中課業輔導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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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台北六日電)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去年修訂高級中學學習輔導實施要點,將課業輔導須「於正課後實施」、由學生「自由參加」字眼去除,導致許多北市公私立高中將課業輔導排入正常上課時間,台北市議員黃珊珊今天要求教育局立即修正;教育局回應同意檢討修正。

黃珊珊上午召開「教育局縱容升學主義–輔導課篡位,體育、公民、軍訓靠邊站」記者會,指北市許多公私立高中,將體育、公民、軍訓等非升學科目,安排在學校正課時間之外,也就是下午「第八節」,卻將升學科目課業輔導排到正常上課時間,使學生被「半強迫」上輔導課程。

黃珊珊說,教師輔導課鐘點費新台幣五百五十元、一般課程鐘點費四百元,將非升學科目延到第八節,造成體育、公民、軍訓等科目教師須留到第八節上課,鐘點費卻較輔導課教師少,使非升學科目教師成為「二等公民」。

黃珊珊還指出,某些高中直接將輔導費列入繳費四聯單中,違反「北市公私立高中收取學生費用辦法」規定校方不得將輔導費列印上收費聯單的規定;她要求教育局立即修正課業輔導實施要點,並通函北市各高中,下學期起不得將輔導課排入正式課程時段。

教育局中教科長樊有譽回應表示,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後,國高中課程銜接困難,高中授課時數又嚴重不足,必須實施課業輔導,這已成為各公私立高中慣例,家長多半了解這種情形;學費四聯單則由校方統一印製,若學生不願參加課業輔導,校方就須退費。

教育局長吳清基指出,教育局下學期將把「得自由參加」、「須正課後實施」兩個原則,修訂回課業輔導要點中,若課程銜接造成校方排課困難,可呈報教育局,考量後會專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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